很多当事人在遭遇合作被骗、投资被骗、项目被骗后,找到律师咨询时,第一句话往往是:“律师,我有银行流水,对方收了我200万元,这是不是诈骗?”从当事人的角度看,这个问题非常合理。钱确实转出去了,对方也确实收到了,后来没有按照约定履行,甚至联系不上。但是,从刑事控告角度来看,转账记录很重要,但它通常只是证明“资金发生了转移”,并不能单独证明“对方是通过诈骗方式取得资金,并且在一开始就具有骗取钱财的目的”。
合同诈骗案件真正需要证明的是:对方是否通过签订、履行合同的方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并且在取得财物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很多案件最终没有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并不是因为损失金额不够,也不是因为没有任何证据,而是因为提交的证据没有围绕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展开。
一、案例:180万元合作款被骗,为什么公安机关认为是经济纠纷?
李先生(化名)在深圳经营一家企业。2025年初,经朋友介绍认识王某。王某向李先生介绍,自己拥有成熟供应链资源,目前正在运作一个利润较高的项目,只需要投入资金扩大规模,就能够获得较好收益。
为了取得李先生信任,王某提供了公司营业执照、项目介绍资料,并多次承诺项目已经有稳定客户。双方随后签订合作协议,按照合同约定,李先生分三次向王某支付合作资金共计180万元。
但是收到资金后,王某并没有按照合同推进项目。李先生多次要求查看项目进展,对方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后续调查过程中,李先生发现,王某介绍的部分业务资源无法核实,合作项目实际上并没有开展,部分资金用途也无法说明。
于是,李先生向公安机关报案,认为王某涉嫌合同诈骗。
但是公安机关审查后认为,双方签订了合同,也存在资金往来,目前更符合合同履行纠纷特点。
李先生对此非常不理解:“他拿了我的钱,没有按照约定做事情,为什么还不是诈骗?”
实际上,这正是合同诈骗案件最核心的争议。
刑事案件关注的不是单纯结果,而是取得财物过程中的主观目的和行为方式。
二、合同诈骗案件,首先要区分“违约”还是“骗取”
现实商业活动中,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非常多。有些是正常经营风险,例如市场变化、资金周转困难、项目失败、经营判断失误。这些情况下,即使造成巨大损失,也可能属于民事纠纷。
但是,有些案件表面上也是合同纠纷,实际上可能存在诈骗行为。
比如,对方在签合同之前就没有真实项目;虚构客户资源吸引投资;伪造经营能力;隐瞒重大债务情况继续收款;收到资金后立即转移或者用于个人消费。
这种情况下,问题就不再只是“没有履约”,而是对方是否利用合同形式获取资金。
因此,合同诈骗案件的核心不是“他欠我多少钱”,而是“他为什么能够让我把钱交给他”。
三、为什么银行流水不能单独证明合同诈骗?
银行流水能够证明谁付款、什么时候付款、付款金额是多少,这些当然非常重要。
但是,它不能直接证明对方签订合同时就是为了骗钱。
例如,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设备,支付货款100万元。乙公司因为经营困难,没有按时交货。此时,银行流水证明甲付款,合同证明双方存在交易关系。但是仍然需要进一步判断:乙公司签约时有没有履约能力?是否存在真实采购渠道?是因为经营失败导致违约,还是从一开始就没有交付设备的计划?
如果只是经营失败,可能属于民事纠纷;如果签约时就没有履约能力,却通过虚假宣传取得货款,性质可能发生变化。
所以,合同诈骗案件需要的是完整证据链,而不是单一流水。
四、合同诈骗刑事控告中,真正关键的是哪些证据?
在办理深圳合同诈骗刑事控告案件过程中,很多当事人的材料并不少,但是缺少案件分析逻辑。重点需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整理:
第一,证明对方存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
这是合同诈骗案件的重要基础。例如虚构项目、虚构公司实力、虚构合作资源、隐瞒没有经营能力、伪造交易背景等。
这些事实需要通过聊天记录、合同附件、宣传资料、录音、工商登记信息、第三方资料等证据进行相互印证。
第二,证明签订合同时对方缺乏履约能力。
很多当事人认为:“他后来不还钱,就是诈骗。”
但刑事案件更加关注:“他签合同的时候有没有能力履行?”
例如,没有资金、没有业务、没有实际经营,却不断签订合同收取资金;或者明知自身无法履行,仍然持续对外融资。这些情况可能影响对非法占有目的的判断。
第三,证明资金用途异常。
资金流向是很多案件的重要突破点。
比如合同约定资金用于项目投资,但是收到资金后,却转入个人账户、偿还私人债务、购买个人消费品、转移给关联人员。这些行为可能说明资金使用偏离合同目的。
当然,资金用途异常并不能单独直接认定诈骗,还需要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判断。
第四,证明收款后的异常行为。
很多案件的问题,在收钱之后逐渐暴露。
例如收到大额资金后失联、拒绝提供履约资料、注销公司、更换联系方式、继续寻找新的投资人等。
这些事后行为,也可能成为判断案件性质的重要依据。
五、很多刑事控告失败,不是因为证据少,而是证据没有形成体系
实践中,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当事人提交几百页微信聊天记录,提交几十笔银行流水,提交大量合同材料,但是公安机关审查后,仍然认为属于经济纠纷。
原因是什么?
因为材料没有回答几个核心问题:
对方具体骗了什么?
哪些证据能够证明对方说的是假的?
为什么能够证明对方签合同的时候就没有履约意愿?
资金最终去了哪里?
刑事控告不是简单堆积材料。证据越多,不代表案件越强。关键是每一份证据都要对应一个犯罪构成事实。
六、深圳合同诈骗刑事控告,律师介入价值在哪里?
何阳律师,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主要办理合同诈骗刑事控告、经济犯罪辩护、刑民交叉、重大合同纠纷及股权投资纠纷等案件。
在合同诈骗刑事控告案件中,律师工作的重点不是简单整理流水,而是帮助当事人重新梳理案件逻辑。
具体包括:
第一,梳理案件时间线,明确双方认识、签约、付款、履约异常、纠纷发生的关键节点。
第二,分析刑事与民事边界,判断案件属于普通违约,还是已经具备刑事诈骗特征。
第三,围绕犯罪构成整理证据,将合同、聊天记录、资金流向、公司资料等证据,与虚构事实、非法占有目的等问题对应起来。
第四,制作刑事控告书、证据目录、事实说明等材料,提高案件审查效率。
第五,根据案件进展选择后续路径,例如补充证据、申请复议复核、同步提起民事诉讼、申请财产保全等。
七、如果你正在考虑合同诈骗控告,建议先整理这些材料
如果遇到投资被骗、项目合作被骗、股权交易被骗、供应链合作被骗等情况,不建议只保存转账记录。
建议同步整理:
合同及补充协议;
银行流水;
微信聊天记录、邮件、录音;
对方公司工商信息;
项目宣传资料;
对方承诺履行的证据;
收款后的资金用途线索;
报案记录、不予立案通知等程序材料。
因为合同诈骗案件真正比拼的,不是谁损失金额更大,而是谁能够把事实、证据和法律构成对应起来。
结语
很多合同诈骗案件,最开始看起来只是“对方拿钱不办事”。
但深入分析后,会发现真正需要判断的是:这是一次正常商业失败,还是一次利用合同实施的诈骗行为。
转账记录只能证明钱出去。
只有进一步证明对方为什么能够取得信任、为什么能够取得资金、取得资金时是否已经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才能推动案件进入刑事评价范围。
如果你正在经历类似投资被骗、合作被骗、合同被骗的问题,建议尽早整理相关材料进行专业分析。
因为合同诈骗案件最大的风险,不只是损失资金,更是前期证据方向错误后,后续补救成本越来越高。
何阳律师,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1611223683。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06号深科技城B座22楼
业务方向:主要办理合同诈骗刑事控告、股权投资被骗、收购公司隐藏债务、股权转让及重大合同纠纷等刑民交叉案件。注重从交易时间线、资金流向、履约能力、债务披露及非法占有目的等方面,判断案件适合民事诉讼、刑事控告还是刑民同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