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体现在既严肃责任追究,又实行尽职免责。
一方面,严肃责任追究,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要确保尽职免责落实到位,前提是先把追责的情形讲清楚,追责主要针对具有主观故意、造成不良后果、符合违纪违法等情形,目的是传递“严”的鲜明信号,让大家清楚什么不能碰、什么不能为,守住底线、不越红线。这既是对干部的严格要求,也是对干部的保护。
另一方面,划定免责范围,鼓励干部敢闯敢试。尽职免责是“严管”与“厚爱”的结合,在“严”的前提下,再把免责的情形讲明白,对于情节轻微、不具备主观故意、未造成不良后果,诸如程序不合规等情形,只要干部履职尽责了,就可以适用尽职免责规定,体现“宽严相济”。这是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具体形式,通过从上而下的制度规定,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让干部放下思想包袱,大胆实践、锐意创新。
此外,尽职免责的核心有两个关键词:一是“尽职”,这是前提。干部要对标上级部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主动自我检视,看自己规定动作做没做到位,是否存在敷衍应付、久拖未决等问题;二是“免责”,这是结果。只有认真履职、对标对表,才能按照规定情形适用免责规定。
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在分批试点,并逐步推广,相信随着制度机制的不断完善,能更好地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