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瞪羚”企业是指商业模式得到市场认可、收入或雇员人数达到一定规模,已成功跨越创业死亡谷并进入高速成长期的高成长企业。“独角兽”企业是指成立10年以内,估值超过10亿美元(或70亿人民币)、获得过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的企业。
深圳市依据企业规模、成长速度、创新能力、融资金额、投后估值等指标,遴选评价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独角兽企业划分为种子独角兽、潜在独角兽、独角兽(含超级独角兽)三个梯度。其中,瞪羚企业以企业规模、成长速度、创新能力等为核心指标,独角兽企业以融资金额、投后估值等为核心指标。
近年来,深圳积极构建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发现和培育壮大机制,深圳高成长企业梯度培育成效全面凸显,四级梯队同步扩容,结构持续优化。《深圳市瞪羚独角兽企业报告2026》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底,深圳独角兽企业达47家,潜在独角兽167家,种子独角兽278家,瞪羚企业401家。《深圳市有力有效支持发展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行动计划(2025—2027年)》提出到2027年,累计培育瞪羚企业1000家、独角兽企业8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