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可申报 10 大学科领域(参照国自然申请代码)
数学、物理、化学、材料、医学、生命科学、信息、工程与技术、地球科学、交叉科学交叉学科额外门槛:申请人具备两个一级学科教育 / 跨学科研究经历;申报 2-3 个代码、跨至少 2 个学科领域,研究具备明确交叉创新属性。
(四)资助方式
事前资助 + 经费包干制:立项后拨付经费,单位无需细分科目预算,按资金管理负面清单自主统筹使用,简化经费管理流程。
二、申报主体硬性条件(单位 + 负责人双门槛)
(一)申请单位资质
注册地:深圳市 / 深汕特别合作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可申报主体: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科技部认定全国重点实验室依托企业;
配套要求:企业申报需自筹资金≥财政资助金额,提交自筹经费承诺书;
基础保障:具备实验室、设备、财务、风控完整配套制度。
(二)四类项目负责人申报门槛(核心年龄 + 资历 + 禁报人群)
1. 青年 A 类(最高 200 万)
年龄:截至 2026.1.1,男性<42 周岁(1984.1.1 后出生),女性<45 周岁(1981.1.1 后出生);
资历:拥有主持国家级基础研究项目 / 课题完整经历;
禁止申报:国青基 A 类、杰青、青年类国家重点人才、市 A 类往届获得者、在站博士后。
2. 青年 B 类(最高 100 万)
年龄:截至 2026.1.1,男性<35 周岁(1991.1.1 后出生),女性<37 周岁(1989.1.1 后出生);
资历:拥有主持省部级及以上基础研究项目 / 课题经历;
禁止申报:国青基 A/B、优青、国家重点人才、市 A/B 类往届获得者、在站博士后。
3. 青年 C 类(最高 30 万,博士起步基金)
年龄:截至 2026.1.1,未满 33 周岁(1993.1.1 后出生);
硬性学历:必须持有博士学位;在站博士后需签订覆盖项目全周期工作协议;
禁止申报:国青基 A/B、优青、国家重点人才、市 A/B/C 往届资助者、出站博士后科研资助获得者。
4. 青年(海外)(最高 100 万,海外人才引进专项)
年龄:截至 2026.1.1,未满 38 周岁(1988.1.1 后出生);
学历:博士学位;
海外经历:博士毕业后至 2026.6.30,海外知名高校 / 科研机构连续全职科研 36 个月以上;海外博士成果突出可适度放宽;境内带薪岗位不计入海外年限;
入职要求:未回国人员需提供正式科研岗位意向书,获立项 1 年内全职入职;2025.1.1 后回国人员需已有单位正式科研岗位(不含博士后);
禁止申报:国青基 A/B、优青、国家重点人才、市 A/B 往届获得者、高校高精尖缺人才启动经费获得者。
(三)通用硬性要求(所有类别统一遵守)
全职在岗承诺:项目执行期年均在依托单位工作≥9 个月,需签署全职工作承诺书;
科研诚信:无学术不端、知识产权纠纷,无财政资金申报惩戒记录;
人员入库:申报前项目负责人需完成科研人员库 / 专家库入库,同步更新最新成果信息。
三、关键限项规则(超项直接形式审查淘汰)
1. 高校 / 科研院所 / 医疗机构人员
同一年度仅能申报 1 项市自然科学基金(含青年 A/B/C/ 海外、面上、重点、深港联合 A 类);
上一年度同类项目已立项,本年度不得再以负责人申报;
本人参与 + 主持市级科技项目(平台、事后补助、已验收除外)总数≤3 项;申报阶段不计入,系统受理后计入限额。
2. 企业申报单位
单位年度限报 1 项市自然科学基金;
单位主持 + 参与市级在研项目总数≤3 项(平台、事后补助、待验收除外)。
3. 内容红线:严禁重复申报
研究内容不得与已立项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重复;
已申报深圳医学科学院项目,不可用相似内容申报本基金;
已有其他渠道资助的相关研究,申报书必须清晰区分异同,说明研究边界。
四、申报时间、系统与完整材料清单
(一)申报关键时间节点
申报受理:2026 年 7 月 31 日 — 2026 年 8 月 31 日 16:00(截止不延时) 办理时限:60 个工作日(不含特殊核查时间) 申报系统: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 https://sticapply.sz.gov.cn 咨询渠道: 业务咨询:0755-86724178、0755-86724036 技术支持:0755-86576087、0755-86576088 咨询邮箱:pszx3@sticmail.sz.gov.cn
(二)全套申报材料(缺一不可)
在线填报项目申请书原件;
财务证明:带二维验证码 2025 审计报告(注册未满一年提供验资报告);事业单位提供决算报表;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身份证、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
全职在岗证明(近 3 个月社保 / 个税 / 工资流水 + 劳动合同,外籍附加出入境记录;博士后提供覆盖周期工作协议);海外类提供海外工作证明、入职意向 / 劳动合同;
近五年代表性成果、过往项目立项文件(A 类需国家级项目证明、B 类需省部级项目证明);
全职在岗时长承诺书、项目承诺书、企业自筹经费承诺书;
涉及临床、生物等伦理 / 安全研究,提供伦理审查批件、备案文件;
可选加分材料:专利、软著、查新报告、获奖证书;
全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签字盖章页打印盖章后扫描上传,全程线上提交,立项后再递交纸质原件核验。
五、申报全流程 & 实施管理要求
申报审批流程
网上填报提交→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现场核查→拟定立项名单→征求意见→审定→下达资助计划→签订任务书、拨付经费
项目实施核心规则
验收:项目到期 6 个月内提交验收申请,原则上不允许提前验收;
中期评估:青年 A 类执行满 1 年开展中期考核,核查人员到岗、经费使用、研究进展;
大型仪器:单台 50 万以上科研设备需完成购置评议,纳入深圳大型仪器共享平台开放;
医学类项目:立项后在国家医学研究登记备案系统完成备案。
六、重磅申报避坑提醒(科研诚信红线,违规直接取消资格)
1. 严禁中介代办、代写材料
市科创局从未授权任何中介代理申报,委托第三方代写、付费申报、虚假包装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资格、撤销已立项项目,记入科研失信名单,限制多年申报市级财政资金项目。举报邮箱:complain@sticmail.sz.gov.cn
2. 审计报告合规红线
必须提供注册会计师平台备案、带有效二维验证码的审计报告;无备案、虚假验证码、伪造审计材料,直接不予受理,追责单位与负责人,第三方审计机构同步联动惩戒。
3. 材料真实性责任
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全部资料真实性全权负责,虚假学历、工作经历、项目成果、海外经历等,永久记入科研严重失信库。
4. 其他高频驳回点
劳动合同有效期无法覆盖项目执行周期,未及时续签;
超龄、过往同类项目已立项、在站博士后违规申报;
研究内容与已立项各级基金高度重复,未做区分说明;
超项申报,主持 / 参与市级项目总数突破 3 项限额;
交叉学科未满足跨学科背景、多代码申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