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催款,李某某频繁以“领导不在、财务未拨款”等借口搪塞,甚至提供虚假微信、假冒项目部负责人私人手机号,谎称可对接领导沟通回款,进一步延误供货商维权。
2026年3月起,李某某多次以“完善付款流程”为由要求补签材料、修改付款条款,还出具一份自称财务开具的付款承诺函,承诺5月10日前结清欠款。5月11日,张女士到项目部当面处理时,李某某彻底失联。

供货商反映,流通类商品行业惯例不做赊销,若非李某某全程以央企项目部公务采购名义对接,不会同意先送货后结款。货物均送至项目部办公室、由李某某现场签收,项目部设有保安亭,供货商难以认同企业“不知情”的说法。

目前深圳市公安局机场分局已对李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立案侦查。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李某某个人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损失一般通过刑事追缴或退赃退赔处理。涉事项目部已完工,人员基本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