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缴两年,之前交的没白费,深圳官方口径很明确: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后继续缴,中断前后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你之前交了多少个月,那些月数还在,重新参保后接着往上加。
但"累计"不等于"断的那两年也算"。未缴费的月份不计入职工养老缴费年限,恢复缴费后从新交的那个月开始继续累计。想靠事后追补把空窗期填上?广东省明确规定: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不得以事后追补首次参保前从事灵活就业期间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能不能补、怎么补,得看你是否符合特定延长缴费或一次性缴费政策,不能想当然。
另外如果以后进了单位,单位帮你交的职工养老年限和灵活就业期间自己交的,可以合并累计,换身份不会把前面推翻。
现在该做的:登录深圳社保个人服务页面,查养老保险已缴月数到底是多少;再跟经办窗口确认你目前累计年限距最低缴费年限还差多远,这两个数字搞清楚,后面的路才好规划。
提醒一句,这里说的全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规则,城乡居民养老是另一套体系,补缴口径和年限要求都不一样,别套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