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劳动仲裁判例丨00后美业女孩维权逆袭路,从仲裁不受理,到法院胜诉的过程!
一、案情概述(案号:(2025)粤 0306 民初 97821 号)
00 后女孩符某通过招聘平台应聘深圳宝安某美发店,门店招聘广告、人事微信均承诺前两月无责保底月薪 4000 元,每日上班 12 小时。2025 年 8 月 28 日符某正式入职,9 月完整出勤,10 月 2 日离职。结算工资时门店仅发放 1161 元,远低于承诺的 4000 元。符某先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以缺少劳动关系证据不予受理。她整理完整证据起诉至法院,庭审美发店经营者经传票传唤无故缺席,放弃全部答辩、举证权利。庭审中符某主动撤回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工作服退费诉求,仅主张补足工资差额 2839 元。法院核查聊天记录、门店工商信息、24 天水印相机打卡记录等全部证据,最终判决美发店 10 日内补足工资差额 2839 元,案件诉讼费由门店承担。二、三大核心争议焦点
焦点 1:招聘微信承诺的无责保底 4000 元,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门店隐性抗辩:招聘只是口头宣传,没有写进合同,不能作为发薪依据;劳动者主张:人事招聘谈薪属于职务行为,聊天记录白纸黑字写明无责保底,门店应当按约定足额发放工资。焦点 2:劳动者无劳动合同,仅凭打卡、聊天记录,能否认定劳动关系?
仲裁阶段驳回理由:劳动者无法提供书面劳动合同,无法证明劳动关系;法院审理观点:微信入职沟通、店长薪资对账、门店打卡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足以证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焦点 3:商家收到法院传票拒不到庭,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门店抱有侥幸心理:不出庭、不举证,法院无法核实事实就会驳回诉求;法律规则:被告无正当理由缺席庭审,视为放弃抗辩、质证权利,法院采信劳动者完整证据,直接作出缺席判决。三、法院完整裁判说理
招聘人事薪资承诺对门店具有约束力
HR、门店负责人发布招聘信息、沟通薪资属于职务行为,微信聊天记录清晰约定无责保底 4000 元,未附加业绩、出勤之外的扣减条件,该约定属于双方劳动报酬有效约定,门店必须足额履行。门店仅发放 1161 元,属于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电子打卡、微信聊天可作为认定劳动关系核心证据
认定事实劳动关系无需必须持有劳动合同。本案符某提交招聘沟通记录、店长工资对账记录、水印相机每日打卡截图、门店美团工商信息,证据相互印证,足以证明符某受门店管理、提供门店主营业务劳动,双方成立合法劳动关系。仲裁仅以无劳动合同不予受理,认定标准过于片面。用人单位缺席庭审,直接承担全部不利后果
依据《民事诉讼法》147 条,被告经合法传唤拒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审理,视为放弃答辩、举证、反驳证据的权利。门店未提交任何证据反驳符某的薪资、出勤主张,无法证明存在扣减工资的合法事由,法院采信劳动者全部证据,支持工资差额诉求。文末总结
很多服务业门店靠高薪保底吸引求职者,入职后却大幅压低工资,以为员工没合同、没证据维权无门。本案明确:招聘聊天记录、日常打卡记录都是合法有效证据,商家无故缺席庭审只会直接败诉。求职者遇到薪资克扣,一定要完整保存沟通、出勤证据,通过仲裁、诉讼拿回属于自己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