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位于坪山区碧岭街道,坪山大道与南坪大道交汇处西北侧。 坪山区碧岭街道碧岭中心花园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被列入《2021年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四批计划》,现该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已经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第5次会议审议,根据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公示如下: 更新单元用地面积501672.9㎡,拆除范围用地面积422684.1㎡,开发建设用地面积230261.8㎡(含划入零星用地3000㎡),规划容积1290650㎡,容积率5.6。其中住宅1080490㎡(含保障性住房93760㎡),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154100㎡(含母婴室330㎡,社区菜市场2000㎡),地下商业7000㎡,公共配套设施(含地下)49060㎡,其中托育机构(4处)2340㎡,9班幼儿园(2所)6300㎡、独立占地面积5400㎡,12班幼儿园4010㎡、独立占地面积3600㎡,18班幼儿园6010㎡、独立占地面积5400㎡,社区管理用房(2处)600㎡,社区警务室(2处)100㎡,便民服务站(2处)1200㎡,社区党群服务中心(2处)1300㎡,文化活动室(2处)4000㎡,社区健康服务中心(2处)3400㎡,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处)3000㎡,公交首末站(3处)14300㎡,公共充电站1100㎡(不少于16个快速充电位),片区汇聚机房(2处)400㎡,邮政所(2处)200㎡,小型垃圾转运站(地下,2处)500㎡,再生资源回收站(2处)120㎡,公共厕所(2处)120㎡,环卫工人作息房(2处)60㎡。另配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5处)占地9300㎡,社区儿童游戏场地(3处)占地3600㎡,公共自行车停车位650个,物业服务用房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予以核定。
无偿移交政府的二类居住用地地块规划容积98060㎡,不包含保障性住房和公共配套设施,后续以政府批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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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统筹制作 |圳好综合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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