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增强国际运输服务能力。拓展欧洲、大洋洲、非洲国际海运航线,加密跨境电商海运快线。扩大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料油、LNG加注业务规模,带动上下游多元经营主体国际化发展。争取扩大国际快递业务(代理)经营许可审批权限。
(十二)引进短缺专业服务贸易。先行先试推动独资医院领域扩大开放,明确外商独资医院的设立条件、审批流程和监督管理要求,引进国际高水平医疗资源。引进国际知名会计、法律、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等专业服务机构在深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积极打造“留学深圳”品牌,扩大在深留学生规模。
(十三)大力发展跨境金融保险服务。优化完善深圳证券交易所与香港联合交易所互联互通机制。支持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开办外币银行卡业务以及对除中国境内公民以外客户的人民币银行卡业务。探索在前海开展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和非银行支付机构按规定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高效、低成本的跨境资金结算服务。
(十四)鼓励数字城市和智慧城市全链条服务出海。支持市属国企、在深央企和优秀民企充分发挥深圳在数字城市、智慧城市方面的比较优势,积极输出数字能源、工程建设、基础设施、商业运营等领域技术、服务和标准。大力发展离网储能、电网优化、智能调峰等数字能源解决方案,支持能源、燃气企业扩大海外电厂装机容量、参与燃气管网运营,形成“技术研发+设备供应+运维服务”的全链条出海模式。引导企业提升智慧城市规划设计、数字化管理平台、商业运营管理等服务能力。鼓励工程建筑服务企业采用装配式、模块化等新型建造技术,推动工程服务向数字化、智能化方向升级,支持通过EPC总承包等方式承接高附加值项目,鼓励通过收购、参股、合资等方式与国际承包商合作。
(十五)便利促进跨境旅行服务。探索允许符合条件且在深圳注册成立的外商投资旅行社开展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落实外国人240小时过境免签、邮轮入境15天免签等政策。加快推进皇岗口岸和沙头角口岸重建、罗湖口岸改造,推动前海、南澳等口岸规划建设。提升外籍人士和港澳台居民使用国际搜索引擎、社交媒体、电子支付、预订票务等便利度,为境外游客提供多样化支付服务。
(十六)多元融合发展服务贸易。依托综合保税区发展“两头在外”研发、检测、维修等服务,支持区外重点企业开展高附加值保税维修业务试点。在电子信息、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传统优势产业、生物医药与健康等领域培育高附加值的服务型制造,支持制造业企业承揽国际项目。用足用好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等政策,依托前海推动离岸贸易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申请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支持前海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打造电子元器件全球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