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障性住房既是暖心惠民的民生工程,更承载着无数家庭的安居梦想,把民生好事办实、办好,关键在于守住公共资源的公平底线。近期,深圳住建部门查处了3起保障房承租违规案例,提醒广大承租人一定要合法合规使用保障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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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起违规行为被查
案例1:违规转租,限期退房清退
市民蔡某在承租保障性住房期间,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其亲友。蔡某的行为已违反深圳保障性住房的相关管理规定,经查实后,依法对蔡某违规转租行为处以罚款并收回住房。

案例2:违规出借,收回房源
市民李某承租保障性住房期间,擅自将该房屋转借给朋友居住。李某的出借行为虽未从中获利,但仍然违反深圳保障性住房相关管理规定。经查实后,依法依规收回该保障性住房。

案例3:空置超6个月,联合收房
市民徐某某承租保障房,在例行安全检查中被发现房屋长期无人居住。经进一步核实,该住房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已超过6个月,违反保障房管理规定及租赁合同约定。2026年1月,住房保障部门联合街道、应急、城管、燃气及律师共同上门核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立即启动收房程序,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该套保障房。

深圳住建部门温馨提醒,出现以下情况,请保障房住户提前告知,避免“无心违规”:1、因工作、就医、就学等正当理由需阶段空置保障房的,务必提前向住房保障部门提交书面说明并备案。2、仅限本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居住,家庭人口变动信息发生变化的,须在30日内完成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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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保障房
这7条小贴士请牢记
全市保障房量大面广,如何让每一套房源都更好地服务于有需要的群体?
为精准守护民生福利,让保障房资源公平有效地使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携手各区住房建设局持续开展监管核查行动,在“人工上门”核查模式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大数据、智能化技术手段,成功搭建起“数据比对 + 线索核查 + 分类处置”的供后监管机制,实现了全市保障房核查全覆盖以科技赋能守护公平善用。
深圳住建部门提醒广大保障房住户,承租保障房,以下7个事项要注意:
个人信息要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以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保障房资格的,解除合同、收回住房、处以相应罚款,违规人员需按市场参考租金补收入住期间租金,且一定年限内不予受理再次申请。
坚守自住原则,不得转租互换出借
擅自转租、互换、出借承租保障房的,责令改正,解除合同,收回住房,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5年内不予受理再次申请。
自觉履行缴费义务,不得拖欠租金
无正当理由连续2个月或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依法追缴欠租及违约金,对拒不缴交者解除合同、收回住房,5年内不予受理再次申请。
杜绝无故长期空置,珍惜保障资源
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保障房内居住的,解除合同,收回住房。
保障房是用来住的,请勿挪作经营使用
将保障房用于经营性用途(注册公司、用作提货点、商铺、仓库、民宿、办公室等)的,责令当事人改正,解除合同收回住房,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且5年内不予受理再次申请。
保持房屋原有结构,安全保障你我他
擅自改建、扩建保障房改变保障房使用功能的,责令当事人改正(恢复原状等),解除合同收回住房,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5年内不予受理再次申请。
用心爱护承租房源,共同维护居住环境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保障房毁损的,将责令当事人改正(恢复原状等),解除合同收回住房,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5年内不予受理再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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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违规请举报
共同守护安居梦
保障房是民生工程,更是民心工程,每一套都要留给真正有住房需要的奋斗者。如市民朋友发现身边有转租、出借、长期空置保障房等违规行为,可以通过官方渠道举报。
全市保障房违规行为投诉举报电话
市本级:0755-88631666
福田区:0755-82521163
罗湖区:0755-88161082
南山区:0755-26667797
盐田区:0755-22320382
宝安区:0755-85901800
龙岗区:0755-28589977
龙华区:0755-23336616
坪山区:0755-89932190
光明区:0755-88211321
大鹏新区:0755-88159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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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读特
编辑:任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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