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建中的皇岗口岸新大楼
2026年6月26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对皇岗口岸港方口岸区实施管辖的决定》(以下简称《皇岗口岸管辖决定》),授权香港特区对皇岗口岸相关区域实施管辖,明确了在“一地两检”基础上实施“合作查验、一次放行”的查验监管模式,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内地与香港出入境管理制度的进一步衔接,为“一国两制”实践注入新的活力。通关模式创新实现便捷跨境
全国人大常委会认为,为了加强内地与香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便利两地之间人员往来和跨境活动,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香港更好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大局,作出上述决定是必要的。
新皇岗口岸位于深圳市福田区,与香港新界落马洲地区隔河相望,是深港之间唯一24小时通关的旅检口岸,也是在建的全国最大单体建筑、全球最大陆路口岸。计划于2026年6月完成工程建设。
新口岸总建筑面积达689750平方米,设置134条“合作查验”快捷通道及68个人工查验柜台,设计日通关流量将从原口岸的5万人次大幅提升至20万人次,高峰可达30万人次。
根据“一地两检”安排,皇岗口岸港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落马洲大桥深圳段)依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实施管辖。在此基础上,还将依托“合作查验,一次放行”的联合边界管制系统,将以往“两次排队、两次查验”整合为“一次排队、一次放行”,把原本由内地和香港分别实施的出入境查验程序合并到一个环节。这是首次在香港口岸实现“一地两检”和“合作查验、一次放行”两项制度的集成。
将来通关人群使用自助通道时,只需“排一次队、检查一次证件、核实一次身份”,就可以完成两地出入境手续,把通关核验时间将从原有模式下的约30分钟大幅缩短至5分钟左右。
《皇岗口岸管辖决定》重点就三方面对提升新皇岗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进行规定:一是适用香港法律。授权香港对皇岗口岸相关区域依照香港法律实施管辖,为“一地两检”提供法律依据。二是明确授权区域。适用香港法律范围包括皇岗口岸港方口岸区及连接口岸的落马洲大桥深圳段桥面、可经由桥面进出的大桥箱梁内部和连接道路路面。三是明确授权期限。香港以租赁方式取得皇岗口岸使用权,至2047年6月30日止。租赁期限届满,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可以续期。
下一步,国务院将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此次决定,作出相关规定;随后特区政府将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和国务院的规定,形成法案提交香港立法会审议,进而完成香港本地立法程序。
湾区互联互通持续深化
在粤港澳大湾区“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特殊制度条件下,要实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人员、物资、交通该工具等跨境便捷流动,必须进行制度创新。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粤港澳三地通过“硬联通”基建与“软联通”政策双轮驱动,逐步降低跨境要素流动的制度性成本,实现人员往来便捷化与物流通关高效化。
便利人员跨境流动。
2003年,内地与香港、澳门先后签署《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将“通关便利化”纳入贸易投资便利化合作领域。2010年《粤港合作框架协议》提出“进一步推广人员‘自助式’通关”。2019年《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明确了要“深化珠三角九市与港澳全面务实合作,促进人员、物资、资金、信息便捷有序流动,为粤港澳发展提供新动能,为内地与港澳更紧密合作提供示范”。
2007年,深圳湾口岸正式确立“一地两检”模式,旅客在深圳湾口岸联检大楼就可实现一次性完成两地通关手续。2017年,香港西九龙高铁站首次实现铁路口岸“一地两检”制度安排。2018年港珠澳大桥通车后,珠澳之间在全国首次实行“合作查验、一次放行”创新通关模式,通过“一楼两检”,显著提升了跨境通行效率。2020年,横琴口岸新联检大楼成为全国和粤澳之间第二个采用“合作查验,一次放行”通关模式的口岸。
此次《皇岗口岸管辖决定》,在“一地两检”基础上实施“合作查验、一次放行”查验监管模式,深化了制度创新实践,为新口岸建成后的高效运作奠定法治基础。
畅通跨境货流车流。
货物通关全面提速。2007年推行“一次申报、两地互认”的电子载货清单,终结重复申报;2022年粤澳率先落地出口“一单两报”;2024年粤港实现“一单两报”陆路口岸全覆盖,企业通过内地“单一窗口”一次录入数据即可同步完成两地申报,申报时间平均缩短超50%;2026年5月,进一步推动“一单两报”向进出口双向全覆盖延伸,通关效率进一步提升。
车辆自驾互联互通。2023年起,广东省和香港特区政府合作,通过完善相关管理办法,相继实现了“澳车北上”“港车北上”“粤车南下”。
深港科技创新合作提速增效
作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的核心节点,新皇岗口岸将连接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光明科学城、深圳宝安国际机场等重点区域,串联整个广深港科技创新走廊。
深圳市政府新闻办表示,新口岸将被打造为河套“一区两园”的“中心服务枢纽”,为汇聚全球创新资源、促进跨境要素便捷流动提供重要平台,推动深港双城进一步强化创新协同。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香港特区立法会主席李慧琼指出,新皇岗口岸作为对接国家“十五五”规划的关键节点,承载着深港协同创新与要素畅通的核心使命。其建成启用必将为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发挥“十五五”规划赋予的功能注入强劲动力;推动大湾区由“硬联通”迈向“软联通”与“心联通”,成为全国统一大市场中最具活力、最具开放度的增长极之一。
香港《文汇报》社评指出,新皇岗口岸是落实促进港深协同创新、畅通跨境要素便捷流动的核心部署。未来,新口岸将与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紧密联动,形成“半小时科研圈”,为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参考资料:
1.中国人大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对皇岗口岸港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实施管辖的决定》(2026年6月26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2.中国人大网:“为皇岗口岸实施“一地两检”提供法律依据”;
3.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皇岗口岸相关议案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4.香港星岛环球网:“李慧琼: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香港管辖新皇岗口岸港方口岸区”等。
采写|康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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