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8日下午,国内首份《广州、深圳法治化营商环境观测报告(2026)》发布会在广州市白云区华商法治营商环境研究院举行。该报告由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滕宏庆教授团队完成。来自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州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广东财经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出席发布会,并对报告给予高度评价。
本次发布会由华商法治营商环境研究院理事长李万秋主持,李万秋理事长首先对到场嘉宾表示热烈欢迎与衷心感谢,并指出本次报告是国内首次专门针对广州、深圳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观测报告。李万秋理事长强调,广州和深圳作为全国首批法治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与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其竞争力关乎大湾区融合发展大局乃至全国营商环境优化的方向,今天的报告将从立法框架、法治政府、司法质效和法治服务四个维度揭示两地的真实面貌与差异化路径。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滕宏庆教授代表团队作主旨报告。滕宏庆教授指出,报告首创“制度性法治”理论框架,提出法治化营商环境是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中的原创性概念和标识性概念,具有本土化、实践性、创新性三个核心特征。进而结合广州、深圳作为全国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和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发展核心引擎的实践发展,创新性地构建了以“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核心理念的观测指标体系,共分为四个维度指标和五十二个观测指标:立法框架(11个观测点),法治政府(12个观测点),司法质效(15个观测点),法治服务(14个观测点)。另外,在每个维度指标中突破性地引入了协同化与数智化作为两大贯穿性指标。报告主要结论显示,广州和深圳总得分同为7分,但各有侧重:广州在立法框架和公正司法维度略高,而深圳在法治政府和政务服务得分上更胜一筹。并进一步揭示了广深两地的差异化路径:广州以系统性、普惠性、透明性为核心,打造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深圳则以创新性、数字化、国际化为驱动,打造高效率的营商环境。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章晓丽就“立法框架”维度11项观测指标作汇报,指出广州、深圳在立法维度呈现出争先共进的双城格局。广州制度供给与清理相对平衡,深圳则保持更高的“改废”占比。广深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各拥有一个国家级基层立法联系点,此外,广州拥有全国人大社会委首个基层调研点,并全国首创实体化运作的政府立法“两中心”。广深既保持与上位法的一致性,也追求规则的联通性,分别以南沙、河套为平台衔接港澳立法,深圳还以条文明示衔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广深均已开展协同立法、数智立法等有益探索,广州关于水上交通安全的协同立法项目还获评权威奖项。未来,广深在差异化探索中还需强化立法协同与经验互鉴,将两地优势转化为大湾区融合发展的制度合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湾区样本。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刘锦芫就“法治政府”维度12项观测指标作汇报,从信息公开、政策供给、包容审慎监管、数智化应用、权力监督五个方面,对广深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实践进行系统评估。两地法治政府建设路径各异、各有所长,广州稳扎稳打、系统推进,深圳敢闯敢试、制度创新。信息公开方面,广州侧重后端高效回应,深圳强在前端主动公开。政策供给方面,广州公平竞争审查连续两年获大湾区唯一满分,深圳机制建设系统性强,内审抽查举报机制成文可查。包容审慎监管方面,广州减免责清单116项并有长期规划,深圳“扫码入企”全国首创、“无事不扰”事项达744项。数智赋能方面,两地均领跑全国,同获五星。展望未来,建议广州升级“无事不扰”单为全市统一执法排除清单,深圳尽快将区级减免责经验上升为市级统一标准,两地加强跨域通办与联合检查互认。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郑力玮就“公正司法”维度15项观测指标作汇报,对广深两地法院及检察院数据进行了系统对比。汇报指出,广深两地基础法治保障水平相当,但在具体指标上呈现出差异化特征。法院方面,深圳依托全国首个司法审判垂直大模型,一审上诉率下降24.2%,技术赋能成效显著;广州则在案件体量、执行覆盖面及知识产权审判规模上保持优势,执行质效稳步提升。检察院方面,两地各有侧重。广州在职务犯罪起诉率、公益诉讼立案量和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制发数等指标上覆盖面更广;深圳在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公诉及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入选数等方面表现突出。展望未来,建议广州加快推进司法审判智能化建设,深圳适度扩大公益诉讼覆盖面,两地应建立类案裁判规则互通机制,推动大湾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整体提升。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董柏言就“法治服务”14项观测指标作汇报,从商事仲裁、司法鉴定、涉外法务、法学人才四大板块对比两地法律服务实力。广州普惠法律服务底盘扎实,商事仲裁收案、涉外仲裁案件、司法鉴定机构数量、法学教育资源大幅领先,行业监管严格,无低诚信鉴定机构,适配中小微企业纠纷需求。深圳高端涉外法律服务优势突出,大额商事仲裁标的、全球律所合作网络、律所数量领跑,司法鉴定机制创新成效显著。短板方面,广州国际化布局、服务机制创新不足;深圳鉴定供给、法学自主培育、行业信用治理存在短板。报告建议两地资源互通,共建湾区一体化法律服务生态圈。

在专家评议环节,与会专家高度评价了报告的学术与实践价值,并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为进一步深化研究指明了方向。
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孙平教授高度肯定了观测报告的学术价值与实践意义,强调其以国际通用模型为基础,融合法学理论、量化与实证方法,推动法学研究走向社会应用。同时,孙平教授指出当前政府数据公开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研究深度,建议加强报告成果转化与影响力,通过定向报送、媒体传播等方式提升对司法行政机关的实际参考价值。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陈云良教授首先高度肯定了报告的客观数据支撑。结合长期对法治评价体系的思考,陈云良教授提出了突破常规的法治评价视角,他辩证指出,相较于政府胜诉率,行政诉讼中政府的败诉率更能真实反映一地的法治水平。败诉率高意味着法院敢于受理“民告官”案件;同时,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出庭率同样是衡量法治水平的关键标尺。最后,他建议将报告公开并逐步扩大评价范围,致力于打造成全国性的权威报告,以实质性推动全国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

广州大学法学院刘云生教授首先表达了对研究院发展的祝福,并高度肯定报告中“有效市场、有为政府、有力法治”的标准。针对当前核心数据获取受限的痛点,他创新性提出“穿越式”研究范式:主张跨越时空,通过挖掘历史数据来验证与丰富法治评价体系。他以南宋时期广州打通南海航线、设立外商通商与减免税机制为例,指出古代广州已具备自贸区雏形和成熟纠纷解决机制,深刻印证了“广人治广”的治理智慧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内在逻辑。此外,刘云生教授建议拓宽成果呈现形式,致力于打造蓝皮书或专业评价中心式的客观评价体系。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朱海波教授提出三点优化建议。其一,厘清“法治化”侧重动态过程的内涵,增加纵向量化数据,梳理近五至十年广深及珠三角营商环境演变,深挖法规背后市场主体权利义务规则,区分包容开放与规制约束的城市特征。其二,审慎打磨定性概念,建议对报告中的“有为政府”等定性概念进行更严谨的界定,明确其内涵与边界,结合地方立法草案过度增设市场主体义务案例,强调研究需关注政府权力边界,避免越权设规。其三,报告应明确研究目标与结论类型,区分量化描述与定性分析,匹配不同推广使用场景。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郑雅方教授指出,在我国营商环境评价机制更为常见的背景下,本报告对经济基础较好的广深两地进行细致观测,探索了一种营商环境评估和观测的新路径。虽然微观比对难度大但成果显著。营商环境是法治政府建设2.0版,而将“法治政府”作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关键指标之一,是本报告的一大创新亮点,使其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报告。不过,在公正司法部分,除已有的公益诉讼外,建议纳入刑事、民事及行政检察监督,尤其是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还建议将“涉外法治”指标作为一个跨越性指标,贯穿立法框架、法治政府与公正司法部分,以更贴合广深国际化营商环境需求。

深圳市法学会李振河副会长高度肯定报告的客观性与深远意义,指出广深经济总量占全省60%以上,研究极具标杆价值。他强调深圳是一座“因法而生”的城市,其法治化进程深植于市场经济的发展。为此,他提出了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社会化”的新框架:建议补充市场化指标,借APEC会议契机深化国际化观测,并纳入体现基层自治与民主基础的“社会化”维度。同时,他建议在微观层面增设“立法协商”观测点,以反映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优势;在法治政府评价中,提出在“无事不扰”的基础之外,补充“有求必应”的政务服务指标。李振河副会长期待团队持续深耕,为中国式现代化与高水平法治中国建设提供重要学术参考。

华商法治营商环境研究院理事崔明镜立足法律实务视角,高度评价报告实现了从定性主观感知向定量客观评估的历史性突破。结合一线业务,她印证了广深差异化特征:广州主打稳与可预期,深圳突出快与创新;结合低空经济、AI工具应用等新场景,强调高端法律服务能力提升的紧迫性,并以公平竞争审查满分、司法审判垂直大模型等亮点数据佐证两地法治服务能级。报告中的亮眼数据为实务提供了精准标尺,崔明镜理事期望报告能成为政府决策参考、企业维权依据与学术研究基础。

会议尾声,滕宏庆教授作总结致谢。他感谢各位专家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同时感谢协办方提供的优质场地与端午人文关怀,并向所有到场支持的媒体与同仁表达谢意。他引用“人是一根会思想的芦苇”与“独行快,众行远”相勉,表示团队将在各界互助下,持续深耕法治化营商环境研究,打造出年度报告品牌。会议在凝聚共识、展望未来的氛围中圆满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