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要求:
1.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有良好职业道德与责任心,无违反师德师风记录;
3.热爱幼教事业,对幼儿有爱心;
4.身体健康,性格开朗,有较强的沟通合作与团队协作能力。
班主任(若干)
1.具有学前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育婴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具备扎实的学前教育专业素养,有先进的教育理念,能够胜任幼儿园班主任日常工作;
3.年龄35岁以下(含35岁);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配班教师(若干)
1.具有学前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育婴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具备扎实的学前教育专业素养,有先进的教育理念,能够胜任幼儿园活动及教学工作;
3.年龄30岁以下(含30岁);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保育员(若干)
1.高中及以上学历;
2.持有保育员上岗证、育婴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健康证;
3.年龄45岁以下女性,有公办幼儿园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