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司法局官网公布了《深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主要围绕停车场管理职能调整、明显与上位法冲突和不符合现实管理需求的条款进行修改。其中,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停车场内违停“谁来管”,引发大众关注和讨论。
征求意见稿明确,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全面接手停车场的行政管理工作,可以委托专门机构实施检查和处罚;市公安交管部门则专注于停车场内的交通安全和事故处理等。
过去,在商场或小区停车场里乱停车,常常面临“管不了”的尴尬。此次修订给出了明确答案:条例第四十九条修改为——“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停放车辆妨碍停车场内公共交通秩序的,由市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这一修改不仅厘清了部门职责,也与上位法保持一致,又使条款表述更简洁、指向更明确。
中海大山地花园小区停车场乱停放现象。受访者供图
舆论热议
重罚乱停车VS先解停车难
消息一出,市民网友议论纷纷。有网友点赞此次修法内容,直言“有部分人明明有车位不停,非要图方便停过道,这种就该重罚”“小区停车场乱停车行为早该处罚,占用通道、一车两位,乱象丛生”“非常支持,违停影响他人却没有任何处罚,只会助长违停的不良风气”。
不过,也有网友认为,比起对乱停车处罚,更应该关注的是停车位不足的问题。有人无奈地表示,“停小区每月缴停车费,也要找车位,车太多了,停车位不够,物业又给办那么多停车卡,咋整?”“本身小区的车位就不够业主停,僵尸车一直停放”。还有人提出建议,“可以考虑晚上一些单位空车位给社会车辆停,缓解晚上停车压力”。
从网友的争论转向市民的亲身经历,更多真实而复杂的处境随之浮现。
张女士作为车主,理解小区停车位不足导致大家只能见缝插针停车的痛苦,但她作为一名宝妈,常常推着婴儿车在小区里被违停车辆阻拦通行也会气愤。有一次她投诉至物业,物业联系车主,车主答应挪车,但第二天仍在原地。她称,“这种情况以后我们可以直接投诉到交管部门处理吗?”
市民冯先生所在的老旧小区车位紧张,他表示,有时违停实属下策,他就会把车钥匙给物业,让他们在出现堵车或者有车位时帮忙挪车。“那以后这种情况也会处罚吗?”
陈先生表示,小区里有的人常常会占用别人的车位,物业管不过来时,车主会采用极端手段,比如堵住对方的车不让离开,这也容易导致冲突,希望修法后,这类违停行为能得到约束和整治。
现场直击
车位有余仍任性,一位难求更堵心
针对当前停车乱象与新规落地背景,记者实地走访了龙华区汇龙湾花园和龙岗区中海大山地两个居民小区,探访停车现状与治理难点。
记者首先来到龙华区汇龙湾花园小区。该小区停车场空余车位充足,整体停车资源并不紧张,但违规停车现象十分突出。不少车主刻意避开规范车位,将车辆随意停放在坡道、消防通道、通行主干道等非停车区域,严重挤占小区通行空间。
谈及这一长期存在的乱象,业主赵先生道出了真实症结与管理困境。“乱象根源并非车位不足,而是部分车主贪图便利——为了靠近楼栋电梯口、节省步行时间,无视停车规则肆意违停。”
更让物业工作人员无奈的是,他们仅有劝导义务,并无执法职权。工作人员多次耐心劝导违停车主,不仅收效甚微,还时常遭到辱骂刁难。赵先生坦言,明知乱停车影响通行安全,却因缺乏执法权限,导致乱象久治不愈。
随后,记者前往龙岗区中海大山地小区。这里的停车现状与汇龙湾花园截然不同。小区固定车位配比有限,晚高峰停车供需矛盾突出,是典型的车位紧张型小区。
业主李先生告诉记者,每到下班高峰期,小区车位基本饱和,不少业主归家后面临“无位可停”的困境。对于部分临时、不得已的违停行为,多数居民表示理解。
但让居民诟病的是,少数车主毫无公共意识,不顾小区整体通行需求,在明知通道禁停的情况下强行占道停车,阻碍其他车辆通行,给居民出行带来极大不便,也埋下了消防安全隐患。
针对车辆乱停放现象,小区物业发起了文明停车倡议,并适时在业主群播报地面空车位余量,提醒业主或租户:“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区域,勿堵塞消防通道;紧急停车请预留联系电话;一车一位,不骑线、压线。”
行业视角
新规如何影响你的保险和出行
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基分析了此次修订的关键变化。他指出,旧版第四十九条有严格适用门槛,需同时满足两项情形,交管部门才能劝离、拖车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新规取消全部前置条件,只要违规停车扰乱停车场内交通秩序,公安机关就能直接处罚,无需先行责令驶离。此次修订一方面明晰各部门监管职责,消除执法职能重叠问题;另一方面贴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特区道路交管条例等上位法要求,法条用词精简规范,固化了公安机关对停车场内交通违法的直接处罚权限。
“新规不仅体现了城市治理的智慧,更与我们的理赔服务和车主权益息息相关。”深圳某头部保险企业从业者李女士从行业视角分析了新规的深层影响。她认为,明确小区及商场内违停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罚,彻底终结了以往物业无执法权导致的纠纷死结。权责清晰后,一旦发生场内碰撞或堵路冲突,交警能迅速定责,避免了车主间冗长的私下扯皮,大幅提升了保险企业查勘定损的效率。长远来看,规范的停车秩序将显著降低各类刮擦事故率,让车主少出险、少烦心,这也是保险公司提供优质服务保障的初衷。
代表声音
整治“僵尸车”,补齐治理闭环
扎根社区履职多年的市人大代表陈晓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规精准直击城市停车治理痛点。“这次《深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非常贴合民生需求,是直面城市停车治理痛点、优化管理体系的务实之举。”
陈晓云长期关注车辆乱停放、“僵尸车”治理,进一步提出建议,以本次条例修订为契机,同步出台《深圳市“久停未动”车辆认定与处置指引》,区分路面、停车场两类僵尸车,设定一定停放时限,建立“核查-催告-认定-拖移-处置”的闭环流程,再搭配信用约束、费用追偿等机制。“新规搭好了管理框架,再补上专项配套细则,才能形成完整治理链条,真正盘活车位资源。”
日前,《深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的一处拟修改,引发广泛关注。商场、小区停车场里的乱停车行为,有了明确执法依据。
这一改,改的是思维的老习惯。过去,不少人眼里,停车场就是“物业的一亩三分地”,出了问题就找物业“协调”;但在现实中,物业往往力不从心。当管理退化为“口头劝导”,而劝导又只是“一纸通知”的时候,停车场内的公共秩序就被架空了。
架空之苦,许多车主都深有体会:急着出门,却被乱停的车堵得死死的,还没留电话;因违停引发的剐蹭纠纷里,守规矩的人反倒常常“哑巴吃黄连”。更让人捏把汗的是消防通道,这条“生命通道”一旦被堵,后果不堪设想。
车越来越多,停车这件烦心事,是城市治理的一道必答题。这既要多措并举增加泊位供给,也要以刚性力量立起规矩意识。大家心里得有本明白账:规矩停车,不只是一件“讲人品”的道德事,更是一件“有人管”的法律事。何况,规矩停车本身,也是在为停车难“解扣”。车位再紧张,大家也会想办法预约、错峰、共享,而不是把焦虑变成违停的理由。
来源:深圳晚报、复议与诉讼公众号,转载仅用于公益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