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深圳搞研发的
企业、院校、机构看过来
深圳要发研发费用资助啦
资助资金最低不少于20万元
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快和小e一起看看怎么申报吧

为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各类创新主体坚持长期主义,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推动全社会研发投入保持高增长和优化投入结构,提升科技创新“硬核力”和产业体系“竞争力”,对2025年度研发费用较2024年度增量200万元(含)以上的单位,针对其研发费用增量情况分档予以事后资助。
结合当年度符合条件的单位数量和预算规模,根据单位研发费用增长幅度,分档给予梯度资助。每家单位年度内资助资金最低不少于20万元,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其中,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两个会计年度的企业和上年度首次纳入R&D经费统计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分别根据其申请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时申报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和上年度R&D经费支出额中横向经费和市外纵向经费之和,参照上述档位、金额给予资金支持。
事后补助
申请研发费用资助的单位
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依法注册,在本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实际从事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
1.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在两个会计年度(含)以上的,2025年和2024年均已申报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且2025年度研发费用较2024年增量达200万元(含)以上;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两个会计年度的且2024年未申报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2025年已申报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且2025年研发费用达200万元(含)以上。
2.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已连续两年纳入R&D经费统计的,2025年R&D经费支出额中横向经费与市外纵向经费之和较2024年增量达200万元(含)以上;2025年首次纳入R&D经费统计的,R&D经费支出额中横向经费和市外纵向经费之和达200万元(含)以上。
单位诚信记录良好,不存在被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惩戒情形,不存在项目超期未申请验收和超期未退款情形。
申请流程核心原则:
全程线上操作
立项后才交纸质材料

网址: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
https://sticapply.sz.gov.cn
使用项目负责人账号登录并填报。
进入项目列表,找到“2026年度深圳市研发费用资助项目”,点击“在线填报”。
如实填写申请书,特别是研发费用数据。
企业必须上传:
2024年度、2025年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必须加盖税务机关业务章)。
对应年度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表)。
所有单位上传: 单位资质证明、诚信承诺书等系统要求的其他材料。
填报并上传所有附件后,点击 “签字盖章页打印” 按钮。
系统会生成一个PDF文件,包含需要签字盖章的页面。
打印签字盖章页,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将签字盖章后的页面扫描成PDF文件,再次登录系统,上传至指定位置。
点击“提交”按钮。
成功标志: 系统受理状态变为 “待窗口受理”。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6年6月10日—7月9日(截至18:00)。
●业务咨询:88102187、88102416、88125027、88127252、88101054、88103706。
●技术支持:86576087、86576088。
●系统技术咨询邮箱:szstisupport@nsccsz.cn。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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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局、人才光明、智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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