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司法局发布《深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深圳停车管理迎来多项重要调整,事关每一位车主,快来了解详细变化。
本次条例修正重点关注路边停车缴费将更灵活,停车场内交通秩序明确“有人管”,部分停车场审批事项也进行了精简。
在商场或小区停车场里乱停车,到底谁来管?
征求意见稿将《深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修改为:“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停放车辆妨碍停车场内公共交通秩序的,由市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
今后无论是小区、商场等室内停车场,车辆违规停放扰乱场内通行秩序,公安机关都将依法予以处罚,彻底解决停车场内违停无人监管的难题。
经常使用“宜停车”的车主利好,路边停车缴费更人性化!
征求意见稿删除了原条例中“停车位每次交费停放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两小时”的限制,并明确道路临时停车位使用费上缴市财政。同时,将道路违法停车的查处主体明确为市公安交管部门,与当前执法实践保持一致。车主可根据自身需求灵活停放,告别超时挪车的困扰。在此提醒广大深圳车主,及时关注新规进展,规范停放车辆。也欢迎大家积极建言献策,共同完善城市停车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