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8日,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公示了一份看似寻常的名单——1018名民办中小学教师通过审核,即将获得2025—2026学年的“长期从教津贴”。公示期5天,异议需实名。
数字背后,是一套酝酿多年、几经修订的政策逻辑:在编教师与民办教师之间那条隐形的待遇鸿沟,正试图用一种“按月计补、逐年递增”的方式被慢慢填平。
早在2018年,该区便出台了《坪山区民办学校教师、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实施办法》(深坪教规〔2018〕1号)。但政策也有“保质期”——这份文件已过适用期。
2024年,坪山区在《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深圳市民办教育管理若干规定》等上位法框架下,重新修订并出台了《深圳市坪山区民办中小学教师长期从教津贴实施办法》。
新旧交替之间,折射出一个长期被忽略的现实:民办学校教师,既是教育体系的“半壁江山”,又是待遇保障的“沉默大多数”。
哪些人能拿?哪些人不能?
新规精准划定了受益人群:在职、在岗、经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在册的一线专任教师。中小学举办者、在编人员、返聘的深圳市在编退休人员,被明确排除在外。
对在我市民办中小学连续从教满一年以上,并在我区民办中小学连续任教满一个学期以上的专任教师,从第二年起,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发放从教津贴,以后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00元,增加金额累计至从教满15年止,超过15年的,按15年计算。
封顶15年,也就是说,一名从教满15年的民办教师,每月可获3000元津贴。这笔钱不多,但在深圳民办教师普遍面临“同工不同酬”的语境下,这笔钱更像一种制度性的承认:你在这里的每一年,都被换算成了可量化的尊重。
政策中最具分量的两个字,是“连续”。
从教年限认定,主要依据在深圳市民办中小学连续工作年限。这意味着,任何一次跳槽、断档,甚至跨区流动,都可能让“工龄时钟”归零重启。
政策的初衷可以理解:鼓励稳定,防止套利。但对于本就流动率偏高的民办教师群体而言,“连续”二字既是一道护城河,也是一堵高墙。
办法也设置了明确的“红线”:弄虚作假骗取津贴者,取消当次资格、追回资金、两年内不受理申请,并依法追责;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
这样的政策在全国还不多,期待能在更多地方得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