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关于补充提交鲲鹏青年创业项目费用清单的通知
各申请单位:
根据深圳鲲鹏青年创业项目后续资助工作的实际需要,现需补充提交《鲲鹏青年创业项目费用清单》。本次补充提交工作仅面向收到政务短信通知的项目,具体名单以实际接收到的短信通知为准。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交内容
请各单位严格依据《鲲鹏青年创业项目费用清单》(附件)填写费用清单并提供费用对应财务资料,包括记账凭证、合同、发票、付款回单等。
根据原指南申报要求,请重点落实以下填报规范:
费用限额:填报内容须从已上传的专项审计报告审定费用中选取,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明细要素:费用清单需包含费用类别、记账凭证日期及编号、摘要、发票号、付款凭证、合同、专审报告审定金额等核心信息。费用清单的各类费用汇总金额须与已填报的“申报研发费用支出”保持一致。
二、提交时间
请于2026年6月16日(星期二)18:00前完成提交。
三、提交方式
请将填写好的费用清单电子版(Excel及加盖公司和审计机构公章扫描件PDF)及费用对应财务资料(打包压缩成一个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caikj@sticmail.sz.gov.cn。
邮件及文件命名格式请统一为:“项目名称+费用清单+财务资料”。
四、注意事项
费用清单将作为项目后续资金拨付及验收审计的重要依据,请务必高度重视,严禁虚报、瞒报。
逾期未提交或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可能会影响后续资助款项的发放,请务必按时报送。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项目组联系。
联系电话:0755-83699869;0755-26551943。
附件:鲲鹏青年创业项目费用清单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