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变量构造及内生性检验:
1.核心被解释变量:劳动力折损与产品加成
劳动力折损定义为劳动边际产出价值与实际工资的比值,反映企业在劳动力市场的买方垄断势力与劳动剥削程度;产品加成定义为产品价格与边际成本的比值,表征企业产品市场定价势力。本文采用三种主流方法测算:①DLW 法:遵循De Loecker & Warzynski(2012)生产函数估计框架,通过Ackerberg等(2015)方法估计超越对数生产函数,测算产出弹性进而得到劳动力折损与产品加成;②CRS法:假定生产函数规模报酬不变,以销售额与总成本比值测算产品加成,再推导劳动力折损;③CD法:设定要素产出弹性固定的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固定中间投入产出弹性为0.8进行测算。测算所需企业产值、中间投入、固定资产、雇佣人数、工资薪酬等原始数据,均来自税务行政调查ATS数据库与中国工业企业 ASIF 数据库,并对各行业各年度变量进行双侧3%缩尾处理以规避极端值干扰。
2.核心解释变量:金融摩擦 / 银行集中度
以地级市 — 年度银行分支机构赫芬达尔指数(HHI) 作为金融摩擦核心代理变量,公式为城市内各家银行分支机构市场份额平方和,精准刻画本地银行业市场垄断程度与信贷市场竞争不足引致的金融摩擦。同时构建稳健性指标银行就业份额 HHI:以各银行分支机构从业人数占城市银行业总就业的份额计算 HHI,规避仅以分支机构数量衡量集中度的单一性缺陷。银行分支机构地址、设立退出时间、从业人数等原始数据,均爬取自银保监会官方公示名录,覆盖全国近 20 万家银行分支机构。
3.内生性及稳健性检验
(1)工具变量法(IV)缓解双向因果与遗漏变量问题。为解决城市银行集中度与企业劳动力折损受区域不可观测经济、政策因素共同干扰的内生性问题,构建两项外生工具变量:①邻市银行集中度均值:同省份相邻地级市年度银行 HHI 平均值,邻市银行市场结构具有空间相关性,但不直接影响本地企业用工与工资决策,满足相关性与排他性;②市长金融财税从业经历:城市市长是否具备金融、财政系统工作经历的 0-1 虚拟变量,官员专业背景会影响本地银行准入与竞争政策,进而影响银行集中度,但不直接作用于企业劳动力定价与折损水平。一阶段回归显示两大工具变量均高度显著,二阶段 2SLS 结果基准结论不变,且 Hansen 过度识别检验接受工具变量外生性假定,有效缓解内生性偏误。
(2)政策冲击双重差分(DID)识别因果效应。利用2009 年银行分支机构市场化放开政策作为准自然实验:政策取消股份制银行、城商行跨区域设分支数量限制,改革前银行分支越少的城市,受政策冲击越强、银行竞争提升越明显、HHI 下降幅度越大。以 2008 年城市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数量对数作为政策处理强度,构建 DID 模型,改革后高处理强度城市银行集中度显著下降,企业劳动力折损同步显著降低;通过工业企业样本进行事前平行趋势检验,证实政策前高低处理强度城市劳动力折损不存在差异化趋势,满足 DID 识别假定,确立银行集中度→金融摩擦→劳动力折损的因果关系。
(3)排除企业选址与股东关联的替代性解释。考虑到企业可能通过异地大股东获取外部融资、不受本地金融摩擦约束,构造大股东异地持股虚拟变量,引入其与银行 HHI 的交互项。回归发现:大股东异地的企业,本地银行集中度对劳动力折损的提升效应显著弱化;剔除异地股东企业样本后,基准结果依然稳健,排除企业跨区域融资渠道干扰核心结论的可能。
(4)固定效应与维度控制缓解遗漏变量。模型逐层纳入企业固定效应、年份固定效应、行业 — 年份固定效应、省份 — 年份固定效应:企业固定效应吸收企业固有技术、治理、劳资关系等不随时间变化的特质;行业 — 年份固定效应控制行业景气、技术冲击;省份 — 年份固定效应剔除省级层面金融政策、劳工制度等宏观干扰,最大程度缓解遗漏变量偏误。
(5)多指标、多样本稳健性佐证结论有效性。①更换金融摩擦衡量方式:以就业份额 HHI 替代分支数量 HHI,回归系数符号与显著性保持一致;②更换劳动力折损测算方法:依次采用 DLW、CRS、CD 三种测算指标,核心效应稳健存在;③替换研究样本:分别使用税务 ATS 样本、工业企业 ASIF 样本、制造业子样本进行回归,结论未发生改变;④替换被解释变量维度:以企业雇佣规模、平均工资作为替代被解释变量,发现银行集中度越高的城市,企业雇佣人数与平均工资显著更低,与劳动力折损的核心逻辑完全一致。
本研究的理论贡献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首次立足于中国制度背景,系统构建了银行集聚 — 金融摩擦 — 劳动力折损的分析框架,厘清了金融市场不完全竞争向劳动力市场买方垄断势力传导的内在逻辑,突破了现有文献多聚焦银行竞争对企业投资、全要素生产率及产品定价影响的研究局限,填补了金融摩擦与劳动力市场势力、劳动收入分配关联机制的研究空白;二是揭示了金融摩擦成本在资本、消费者与劳动者之间的差异化分担机制,证实中国情境下企业不会通过产品加价向消费者转嫁金融成本,而是主要借助劳动力市场议价优势将融资成本转嫁给劳动者,且低技能劳动力、民营企业成为主要成本承担主体,丰富了金融发展与要素收入分配、劳动力市场单一买方理论的经验内涵;三是从企业产权、规模债务结构、行业技能密集度以及区域劳工制度、户籍流动约束等多维度识别了金融摩擦传导的异质性边界与调节条件,同时借助 2009 年银行市场化放开政策、城市户籍改革等外生冲击,结合工具变量与双重差分方法严谨识别因果效应,为金融摩擦影响实体经济的微观传导渠道提供了崭新的因果证据,拓展了银行市场结构、金融资源错配与劳动力福利的理论研究边界。在实践意义上,本研究为银行业监管与金融市场化改革提供了重要启示,表明持续放宽银行分支机构准入、提升银行业竞争水平能够有效降低金融摩擦,弱化企业对劳动者的成本转嫁行为,改善劳动收入分配格局;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现实参考,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及高外部融资依赖企业应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减少对本地信贷市场的依赖,缓解金融约束下压低劳动报酬的动机;为劳动权益保障与工会建设提供政策依据,完善劳工维权机制、强化工会议价能力能够有效制衡企业劳动力市场势力,阻断金融摩擦向劳动者传导的路径;同时也为统筹户籍制度改革与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建设指明方向,在放松户籍管制、促进劳动力跨区域流动的同时,需配套完善劳动保护政策,避免劳动力供给宽松进一步加剧劳动者福利受损,此外研究结论也为理解区域间劳动收入差距、优化要素资源配置、推动共同富裕目标实现提供了微观经验支撑与政策参考。本文仅供学术交流,文章原本版权归原作者和原发刊所有。如有内容错误和优化意见,欢迎反馈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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