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个家庭一位家长来园提交核验材料即可,请勿带幼儿来园。
2.请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提供完整准确的证明材料,按顺序准备好所有资料,所有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3. 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4. 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5. 被录取幼儿需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6. 请家长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注意手机短信通知。
7. 7月2日17:00在宝安区幼儿园招生系统、幼儿园公示栏公布录取结果,并将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家长。
8. 新生注册时间7月9-11日(具体时间以手机短信通知为准)。
9.如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来审核资料并携带好委托书,被委托人需出具盖手印的委托人证明(原件),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场。
10.初审核验为幼儿基本信息资料,确保线下材料信息与系统填报一致,“初审通过”不代表“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