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踩坑不可怕,可怕的是踩坑之后才发现:从一开始,你就被算计了。
最近,一位深圳租客向我们讲述了一段令人窒息的租房经历。
找房时,转租人故意含糊其辞给出错误地址,让她在附近兜兜转转找了很久。等到交了钱,对方才说出真实地址,后知后觉才得知这是一间“黑榜第一名”的霸王条款公寓。
更令人唏嘘的是,这位转租人是一名怀孕九个月的孕妇,她的合同原本到6月30日才到期,却在5月30日提前清空搬走,然后让新租客直接与管理员签订六月份的新合同。
新租客不得不重新交押金,直接跟公寓方签约。入住后,空调异响、墙面瑕疵,管理员一句“没交350元维保费就不负责维修”,把责任推得干干净净。
一面墙的瑕疵,管理员说要扣钱;一笔押金,不知道能不能拿回来。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个案例背后的法律问题。
01 事实回顾:一套“连环套”式的转租陷阱
第一步:故意给错地址,拖延交钱前的时间
当事人回忆,转租人在她没付定金之前,故意给出错误地址,让她在附近来回找,迟迟找不到正确位置。等到她交了钱,对方才说出真实地址,搜索才得知这是一间“黑榜第一名”的霸王条款公寓。
第二步:孕妇提前清空,让新租客直接与管理员签约
原租客是一名怀孕九个月的孕妇,她与公寓方签订的一年期合同原本到6月30日才结束。但她在5月30日就提前清空了房屋,然后让当事人直接与公寓管理员签订六月份开始的新租赁合同。当事人不得不重新向公寓方交纳押金,从此与公寓方建立直接的租赁关系。
第三步:入住后问题频出
入住后,当事人发现空调异响、墙面存在瑕疵。当她就空调问题向管理员求助时,对方回复:“没出350元维保费的不负责维修。”而原租客则透露:“这墙面之前拍照给管理员看过,很多墙面都有,退租他们会重新刷。”
管理员还明确表示:“退房肯定有扣款。”而原租客的押金,被告知要“合同住到期,7个工作日退”。
02 法律分析:转租人隐瞒真相,法律上如何评价?
一、故意给错地址、隐瞒黑榜公寓,构成合同欺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同时,《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什么是“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 公寓是否被列入“黑榜”、是否存在大量租客投诉、是否存在霸王条款等信息,直接关系到租客是否愿意承租。转租人故意隐瞒,致使当事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作出错误决定,符合合同欺诈的构成要件。
⚠️ 注意时效: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行使撤销权。
二、孕妇提前清空,新租客直接签约,法律地位如何?
本案中,原租客虽然合同到6月30日,但她5月30日提前清空并解除(或事实上终止了)与原公寓方的合同。当事人随后与管理员直接签订了六月份开始的新合同,这意味着当事人并非“次承租人”,而是独立的承租人,直接与公寓方建立租赁关系。
这一转变的利弊:
· 利:当事人不再受原租客合同瑕疵的影响,法律关系相对清晰。
· 弊:当事人直接受制于公寓方的“霸王条款”,如“350元维保费”等不合理规定。
三、“350元维保费”条款违法,租客无需为此买单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墙面瑕疵、空调自然老化等属于房屋正常损耗,维修责任依法应由出租方承担。公寓方以“没交350元就不维修”为由推卸责任,该格式条款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属于无效条款。
四、管理员威胁“退房扣款”,法律上站得住脚吗?
站不住。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墙面瑕疵在当事人入住前就已存在(原租客可作证),不属于当事人造成。管理员无权以此为由扣减押金。若强行扣款,当事人有权要求全额返还。
五、孕妇原租客的押金问题
原租客被管理员告知“合同住到期,7个工作日退”。如果原租客5月30日提前清空,是否算“住到期”?这要看合同是否有提前退租的约定。若无特别约定,提前退租可能构成违约,但押金扣除应仅限于实际损失,不能随意全扣。原租客作为孕妇,法律上虽无特殊租赁保护,但在维权时可以向妇联等机构求助。
03 实操建议:遇到类似问题,租客该怎么办?
第一步:签约前充分调查
· 在租房前通过互联网搜索公寓名称,查看负面评价和投诉;
· 向同栋其他租客了解实际情况;
· 入住前对房屋现状逐一拍照录像,特别是墙面、地板等易产生纠纷的地方,并通过微信等可留存的方式发送给管理员,留下时间戳证据。
第二步:发现欺诈事实后,及时主张权利
· 收集并保存所有聊天记录、转账凭证;
· 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或辖区街道办事处投诉;
· 向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平台投诉(针对霸王条款和欺诈行为);
· 必要时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合同欺诈要求撤销合同或返还押金。
第三步:关于墙面瑕疵的正确应对
· 不要自行修补——一旦自己动手,出租方可能反咬“擅自改动房屋”;
· 书面要求出租方维修,保留沟通记录;
· 出租方拒不维修的,可自行维修并保留票据,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第四步:押金被扣的维权路径
· 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投诉;
· 向辖区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工作站申请调解;
· 拨打12345市民热线举报;
· 向法院提起诉讼(小额诉讼程序,速度快、费用低)。
04 写在最后
租房市场里,转租、押金、维修责任,一直是纠纷高发区。很多租客之所以吃亏,不是因为不懂道理,而是不懂法、不会取证、不敢维权。
这个案例尤其恶劣:转租人故意给错地址、隐瞒黑榜公寓——这些行为已经不是“不厚道”,而是合同欺诈。法律完全站在受欺诈的租客这一边。
同时,“没交350元就不维修”的霸王条款于法无据,租客无需为此买单。墙面有瑕疵、空调自然老化,出租方必须承担维修责任。
如果你也正在租房,不妨检查一下自己的合同条款和聊天记录。别等到退租那天,才发现自己从一开始就踩进了坑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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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原创法律解读,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如遇纠纷,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