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言:
工伤保险制度是保障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时获得医疗救治与经济补偿的重要民生保障制度。随着深圳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用工形式日趋多元,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案件类型不断翻新,在责任主体认定、赔偿标准适用、第三人侵权与工伤竞合、停工留薪期工资、精神损害赔偿、违法转包与挂靠用工责任等方面,司法实践中面临诸多新问题与裁判尺度不统一的情形,既影响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的及时实现,也对司法公信力与用工秩序稳定提出挑战。
为统一全市法院裁判标准、规范案件审理思路、依法高效妥善化解工伤保险待遇争议,切实维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合法权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总结长期审判实践经验、衔接国家及广东省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出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待遇案件的裁判指引》。本指引立足深圳本地司法实际,对工伤保险待遇案件的程序规则、责任承担、赔偿项目、计算标准、特殊用工情形及竞合处理等关键问题作出明确、统一、可操作的裁判规范,为全市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提供直接依据,也为当事人维权、律师代理及用工单位合规管理提供清晰指引,助力构建更加公平、规范、高效的工伤保险争议解决机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与社会公平正义。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待遇案件的裁判指引》 |




附件: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待遇案件的裁判指引》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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