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待遇:参照医院在编职工标准发放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按院内相关方案执行,符合条件者享受院内科研成果奖励。
▶政策补助:符合条件的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可按以下情况给予在站生活补助之一:
1.符合广东省海外博士后人才支持项目,来本市从事博士后工作的,给予每人60万元在站生活补贴;
2.符合广东省在站博士后每人总额30万元生活补贴资助条件的,市财政给予每人12万元在站生活补助;
3.其他人员,市财政给予每人36万元在站生活补助。
▶生活福利:享受院内职工就餐补贴、年度体检、工会福利等待遇。
▶科研环境:可作为项目负责人依托广东医科大学或医院申报各级科研基金项目。
▶符合医院招聘条件的出站博士后,予以优先录用。
▶博士后人员期满出站后6个月内留深全职工作且与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给予每人36万元出站留深生活补助。
* 若上述政策有所调整,则以最新文件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