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6月2日9:00—6月16日18:00
小班幼儿采取统一网上报名的方式,在报名时间内,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可通过电脑登录
https://xq.lggov.cn/visitlgxqjz
或者通过手机关注“龙岗教育”微信公众号,在“学位申请”栏目中点击“幼儿园小班报名”,凭适龄幼儿身份证号进入报名页面,进行预报名,每个幼儿可以填报四个志愿。
中班、大班幼儿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2026年秋季学期插班生报名登记表》进行报名。
(二)材料核验:
6月17日—6月22日
报名材料将分批进行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幼儿家长留意短信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核验(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明;
2.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 父母(监护人)身份证;
4. 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经幼儿园初审无误后,家长不得更换学位申请材料。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幼儿园不予受理学位申请:①申请材料不齐或虚假的;②非我市学前教育阶段幼儿园新生招生对象的;③家长提供的证件内容和网上预报名填报的信息不一致的。
(三)录取方式
1.本园严格按照《深圳市龙岗区2026年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录取排类一览表》进行录取;详见下表。
2.7月15日17:00公布录取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家长。
一、居住材料
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的居住材料为以下材料中任一种,且要求是合法住宅类房屋,房产所在土地用途为合法住宅或者商住两用:
(一)产权证明
提供深圳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产权证明,产权必须是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单独所有或共有且产权份额大于50%;如已购房但产权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需加盖银行红色公章。如提交材料是购房合同的,需同时提供当月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如产权人是适龄幼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该适龄幼儿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关系证明材料,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土地性质为合法住宅或商住两用的合法住宅类房产(须提供当月国土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在本市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
(二)房屋租赁凭证
租住商品房的应该在龙岗区房屋租赁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租房面积为整套,承租人须为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屋租赁凭证》应正在租期以内。
(三)特殊住房
1、属于原住居民的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居委会开具相应证明材料。
2、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3、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住房证明材料。
4、适龄幼儿父母在深圳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
5、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所住集体宿舍应属合法住房且取得房产证。适龄幼儿父母提供有效房产证明、所在单位证明及在该地址登记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
(四)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
租住无产权的住宅类房屋的,可以使用房屋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作为居住材料。已办理且满足招生要求的房屋租赁信息依然有效;已申报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的,可联系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非深圳户籍人员还可登录深圳市公安局网站或“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登记在招生范围内的居住信息,并记录最新一条满足居住时间要求的“登记房屋地址”信息,在申请学位时,完整地填入报名系统。
二、社保材料
非深圳户籍适龄幼儿报读幼儿园应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的深圳社保卡或社保参保证明,并在报名截止日前已在深圳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交)满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