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在6月2日—6月16日。
小班报名方式:采取统一网上报名的方式,在报名时间内,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可通过电脑登录“龙岗区幼儿园招生系统 ”(https://xq.lggov.cn/visitlgxqjz)或者通过手机关注“龙岗教育”微信公众号,在“学位申请”栏目中点击“幼儿园小班报名”,凭适龄幼儿身份证号进入报名页面,进行预报名,每个幼儿可以填报四个志愿。
安排在6月17日—6月22日进行。采用分批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幼儿家长留意短信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件/复印件)。
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新生报名登记表;(请扫文章底部二维码获取)
2.新生报名审核表;(请扫文章底部二维码获取)
3.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4.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5.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提供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小区(社区)住宅用途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小区(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小区(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一)关于居住材料
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提供的居住材料为以下材料中任一种,且要求是合法住宅类房屋,房产所在土地用途为合法住宅或者商住两用:
1.产权证明
提供深圳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产权证明,产权必须是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单独所有或共有且产权份额占50%以上;已购房但产权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如产权人是适龄幼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该适龄幼儿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2.房屋租赁凭证
租住商品房的应提供在龙岗区房屋租赁部门办理的房屋租赁凭证,租房面积为整套,承租人应为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屋租赁凭证应正在租期以内。
3.特殊住房
①属于原住居民祖屋类别的,应提供辖区工作站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②属于军产房类别的,应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的证明、辖区工作站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③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提供购房收据或合同、辖区工作站出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④适龄幼儿父母在深圳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
⑤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所住集体宿舍应属合法住房且取得房产证或租赁凭证等、所在工作单位证明及在该地址登记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
4.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
租住无产权的住宅类房屋的,应提供人口居住登记信息作为居住材料。已申报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的,可联系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非深圳户籍人员还可登录深圳市公安局网站或“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登记在招生范围内的居住信息,并记录最新一条满足居住时间要求的“登记房屋地址”信息,在申请学位时,完整地填入报名系统。
(二)关于社保材料
报读公办幼儿园的非深圳户籍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提供至少一方的深圳社保卡或社保参保证明,并在报名截止日前已在深圳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交)满1年。
本园严格按照《深圳市龙岗区2026年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录取排类一览表》进行录取(详见附表)。
备注
1.同类生源中居住类型为购房的,按产权证发证日期先后排序。如属于政府保障性住房,优先录取已办产权证的,按产权证发证日期先后排序,以报名截止日期为计算截止时间。
2.居住类型为其他类型的(除购房外),深圳户籍按申请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非深圳户籍按缴纳社保时间长短排序,以报名截止日期为计算截止时间。
7月15日将在幼儿园公告栏公布录取结果,并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家长。(请报名的家长手机勿设置信息或电话拦截,及时查看并按要求回复,以免错过重要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