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户适龄儿童申报材料
①幼儿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本代替);
②幼儿出生证;
③幼儿预防接种证明及接种本(有条形码及接种记录页都要复印);
④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正反面);
⑤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户主与本人页);
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幼儿园招生地段内的有效产权证明(包括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房屋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等(详见住房证明材料说明);
(二)非深户适龄儿童申报材料
①幼儿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本代替);
②幼儿出生证;
③幼儿预防接种证明及接种本(有条形码及接种记录页都要复印);
④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正反面);
⑤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户主与本人页);
⑥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在深居住证(至少满1年并在有效期内);
⑦父母(双方或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记录;
⑧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幼儿园招生地段内的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凭证、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等(详见住房证明材料说明);
⑨港澳户籍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房产信息;
(四)住房证明材料说明
①自购商品房:申请学位需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住宅用途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已购房但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复印件和“不动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已购房但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不动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购房发票。
②租住商品房:租住商品房的家庭的适龄幼儿申请学位,租住商品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且正在租期以内。
③租住无产权的住宅类房屋的:租住无产权、回迁房等无产权的住宅类房屋且无法开具房屋租赁凭证的,需要提供《租赁凭证信息》或在社区工作站登记的人口居住信息。
④政府保障性住房:⑴单位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合同安排居住的:应提供单位与住房保障部门的合同、个人与单位签订的住房合同、单位出具该居住人的备案信息(单位盖章)、个人社保清单;⑵个人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合同居住的:应提供个人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的住房合同;⑶安居型住房:公共租赁房类应提供与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或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签订的租赁合同;安居型商品房类应提供购房合同或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⑤其他类住房:⑴原著居民住房应提供法定监护人在龙岗区的《股权证》或所在股份合作公司及社区工作站证明、房屋合法有效证明;⑵自建房应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⑶军产房应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⑷集资房应提供购房收据或合同、由辖区居委会开具住房证明材料;⑸集体宿舍应提供集体宿舍应属合法住房且取得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