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材料核验时间:(6月17日—6月22日)
核验方式:
采用分批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幼儿家长留意短信通知(请家长们关闭短信拦截功能),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家长在龙岗区幼儿园招生系统报名成功后,打印《龙岗区幼儿园2026年秋季小班学位申请表》2张。
2.持有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3.持有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4. 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
租住无产权的住宅类房屋的,应提供人口居住登记信息作为居住材料。已申报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的,可联系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非深圳户籍人员还可登录深圳市公安局网站或“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登记在招生范围内的居住信息,并记录最新一条满足居住时间要求的“登记房屋地址”信息,在申请学位时,完整地填入报名系统;
(5)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以上所有证件均需验原件,收A4复印件,请将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好。
1、证件、资料不全者,我园不予受理验证;
2、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幼儿园核验材料的,视为放弃学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