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分批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幼儿家长留意短信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幼儿材料:
(1)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
(2)出生证明;
(3)预防接种证明和《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2.幼儿所在家庭户籍材料:
(1)深圳户籍适龄幼儿:父母(或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以及与幼儿在同一户口簿上;
(2)非深圳户籍适龄幼儿:父母(或监护人)至少一方与幼儿在同一户口簿上,并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港澳户籍适龄幼儿:需提供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房产信息。
3.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提供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