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
法律(法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招生简章
深圳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法律(法学)专业(国际仲裁方向)立足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建设要求,发挥区位优势,凝练学科特色,由深圳大学和深圳国际仲裁院联合培养,以输送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国际视野,具备扎实法学功底,熟悉国际投资和贸易规则,通晓国际仲裁法律制度,掌握涉外商事纠纷解决专业技能,胜任仲裁法律服务,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创新型、应用型、国际型的仲裁人才为目标。
法律(法学)专业(常规方向)旨在培养适应各行业领域的需求,既具备扎实的法律基础,又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具备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及法律服务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法治人才。
一、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报考法律(法学)[0351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可以报考)。
(具体条件以深圳大学研招网官网公布为准)
二、专业方向
招生院系:135涉外法治研究院
招生专业:035102法律(法学)
研究方向:
01 常规
02 国际仲裁
三、培养特色
法律(法学)国际仲裁方向采用“高校+行业”联合培养机制。依托深圳国际仲裁院在国际仲裁界的竞争优势和人才需求,法学院与深圳国际仲裁院签订联合培养协议,采用“双导师制”,在日常教学、实践教学、学生实习、毕业生就业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
法律(法学)常规方向立足粤港澳大湾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区的独特区位,致力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实务型法治人才。培养方案深度融合科技法与涉外法治前沿方向,强调理论与实践并重,通过“高校-实务部门”协同培养和模拟法庭等多元模式,全面提升学生的专业素养与职业竞争力。
四、学制:3年。
五、学习方式:全日制学习。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具体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请留意深圳大学研招网官方通知。
七、学历与学位
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环节、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的,准予毕业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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