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园将参照我区义务阶段小学一年级新生相关政策,采取分类排序+积分的录取方式:
A类:1.深圳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百仕达东郡广场(百仕达五期乐湖)自有房产。2.现役军人子女,父母在学区实际居住。
B类:1.深圳户籍,东乐社区自有房产或百仕达东郡广场(百仕达五期乐湖)祖辈房;2.非深圳户籍持有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百仕达东郡广场(百仕达五期乐湖)自有房产。
C类:1.非深圳户籍持有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东乐社区自有房产;2.深圳户籍,东乐社区租赁房。
D类:非深圳户籍持有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东乐社区祖辈房;
E类:非深圳户籍持有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东乐社区租赁房;
F类:翠宁社区自购房,深户优先于非深户,父辈房优先于祖辈房;
G类:其他社区适龄幼儿,深户优先于非深户,父辈房优先于祖辈房,租赁次之;
说明:
1.自有住房:指住宅类商品房并实际居住;
2.祖辈房:户口与祖辈同一户口簿并实际居住,父母(或监护人)在深圳市无其他住宅类房产;
3.租赁房: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红本,父母(或监护人)在深圳市无其他住宅类房产;
4.录取次序:根据幼儿园招生人数从A—D依次录取,当同一类别的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人数时,采取积分形式录取(积分按购买房产和租赁时长计算),如果A类学生已经达到招生人数,则B、C、D不予录取;
5.幼儿园将在2026年6月25日于公告栏公布录取情况,并将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