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绿本房符不符合转红本条件?又该如何安全交易?其实深圳的绿本房挺复杂的种类太多历史遗留问题太久,可以说全国也就深圳的绿本房最为复杂,这绝对不是吹的复杂!你好好看下
首先分为独立单套的绿本和整栋楼一个绿本,深圳的“绿本房地产证”记载的是非市场商品房,<绿本房>我总归为六类<绿本地>就有三类。简单来说是因为绿本地才登记为绿本房,绿本房的六类情况具体如下
绿本房1:行政划拨土地上建成的房地产指在政府无偿划拨土地上建设的房屋,这类土地未经过市场交易流程,房屋性质属于非市场商品房地产。
绿本房2:缴纳的是协议地价款建成的房屋,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协议出让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其地价支付标准低于市场价,因此房屋性质被认定为非市场商品房。
绿本房3:减免地价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因政策优惠或特定条件,土地使用者获得减免地价后建成的房屋。由于未全额支付市场的地价所以房屋属于非市场商品房的范畴。
绿本房4:政策性住房包括种类,准成本房(准成本商品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商品房)、全成本微利房、社会微利房(微利商品住宅)和经济适用房。这类住房由政府主导建设,以保障性人群之住房为目的,价格低于市场商品房水平,因此采用绿本登记。
绿本房5:原农村居民私人住宅属原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原村民自建房,属于非市场商品房,通常通过绿本登记为明确产权性质。
绿本房6:房地产登记机关确认的其它非市场商品房地产除上述五类外,经登记机关认定的其他符合非市场商品房地产条件的房屋,例如部分历史遗留问题房屋或特殊用途房产
<绿本地>的三类情况“绿本地”针对的是土地使用权,而非房屋本身,具体包括
绿本地1:行政划拨方式获得的土地是政府无偿分配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未通过市场出让的交易方式取得,因此采用绿本登记。
绿本地2:是通过协议出让而取得土地的使用权,支付的是非市场地价款标准远低于市场价(以市场地价标准支付的除外)此类土地使用权因未完全市场化,需绿本登记。
绿本地3:减免地价的土地使用权因政策优惠或特定条件获得地价减免的土地使用权。由于未全额支付市场地价,其使用权性质被认定为非市场化,需通过绿本登记管理。
深圳的“绿本证”体系通过区分房屋性质(绿本房)和土地使用权性质(绿本地)明确了非市场商品房地产的登记规则。其中“绿本房”涵盖行政划拨、协议地价、减免地价、政策性住房、原农村居民住宅及其他特殊类型“绿本地”则聚焦于行政划拨、非市场地价协议及减免地价的土地使用权。这一分类有助于规范房地产管理,保障产权合法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