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强化实际居住核查力度,重点严查深圳其他区户籍、非深户籍租房家庭的真实居住情况。监护人须确保所有居住材料真实有效,并对信息真实性负责。
申请 2026 年小一、初一学位,家长须在前一年 8 月 31 日前,在招生范围内完成居住信息登记,可通过社区网格或 “i 深圳” APP 申报。住房材料地址必须与居住登记信息完全一致,否则审核不通过。
家长须对居住信息、租房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学位申请期间,学校会不定期上门核查,未真实居住的将取消申请资格,并告知相关部门。
要求父母在福田区购房或租房,并且真实实际居住。相关部门会在录取结果公布前不定期上门核实,一经核实未实际居住,立即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成功录取公办学校后,对应住房信息将进行学位锁定。教育部门联合多部门上门核查居住情况,如发现未实际居住或提供虚假材料:
· 取消公办学位申请资格
· 已入学的,全区统筹调整学籍
· 涉嫌造假的,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与罗湖区政策一致,录取后学位锁定,多部门联合上门核查。如发现未实际居住或材料虚假:
· 取消公办学位申请资格
· 已入学的,统一调整学籍
· 违法违规线索报送公安部门处理
重点核查租赁凭证、居住登记、集体宿舍、学位申请知情书等材料的真实性与实际居住情况。使用伪造材料或未真实居住的,直接取消公办学位申请资格。
· 学区租房:须在学区内实际居住并完成备案 / 登记,承租人须为学生父母。
· 军产房、集资房、法拍房:须提供对应合法证明 + 社区工作站实际居住证明 + 近一年水电费清单。家长须如实申报居住信息,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学位、调整学籍,并报送公安处理。
严格执行学位住房实际居住要求,教育局会全面核查。提交《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的家庭,将在正式录取前重点核验,提交虚假材料直接取消入学资格。
学位申请住房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报名后通过系统比对 + 上门核实双重检查。未实际居住、使用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公办学位申请资格,涉嫌违法的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