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30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发布公告,经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即日起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同步推出多项购房利好政策,全方位支持缴存职工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切实减轻职工购房资金压力。基础贷款额度上调
本次新政核心调整之一为基础贷款额度全面上调,无附加条件,直接降低普通缴存职工贷款门槛,具体调整标准如下:
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
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110万元提高至130万元
额度上浮比例优化
新政针对原有额度上浮规则全面优化升级,同步新增专属上浮情形,覆盖首套房、多子女家庭、保障房、初婚初育家庭等多类群体,上浮力度大幅提升,具体标准分为两类:
原有三类情形上浮比例提升
购买深圳市首套住房:上浮比例从40%提高至60%
有两个及以上子女家庭购房:上浮比例从50%提高至70%
购买深圳市保障性住房:上浮比例从20%提高至40%
新增专属上浮情形
初婚初育居民家庭在深圳市购买住房,贷款额度可直接上浮50%。
重要提示:初婚初育家庭与多子女家庭的额度上浮比例不可叠加享受,符合两类条件的家庭,可自行选择50%或70%的上浮比例,择高享受优惠。 |
最高可贷额度测算
新政明确,同时符合多项上浮条件的,可累加上浮比例,经核算,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170%,叠加基础额度后,最终可贷上限如下:
个人最高可贷额度:189万元
热点问题解答
已放款的公积金贷款,能否提高额度?
不能。公积金贷款额度严格按照申请提交时的现行政策核定,贷款已放款且未结清的,不支持同一笔贷款调整额度,同时暂不支持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处于审批中的贷款,能否按新政执行?
可以。贷款处于审批流程中、尚未完成放款的,可向对应的贷款银行提交申请,将原贷款申请退回初审环节或直接撤销,再按照新政标准重新提交贷款申请即可。
政策实施时间:本次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自2026年4月30日起正式执行,后续如有政策调整,将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