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站博士后每年含税薪资18万元(含五险一金)。另外,在站期间,市财政给予每人36万元在站生活补助,在站生活补助分开题、中期、结题三期平均发放;符合广东省海外博士后人才支持项目,来本市从事博士后工作的,给予每人60万元在站生活补贴,具体按深圳市及光明区政策执行。
2.在站博士后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光明“人才码”,享受相应层级人才服务。
3.工作日提供机关食堂就餐,享有年度体检。
4.出站博士后政府资助:对博士后出站后与深圳市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协议或劳动合同并承诺在深工作3年以上的博士后,深圳市财政给与每人36万元留深资助,具体按深圳市及光明区政策执行。
5.对符合出站要求的优秀博士后,将优先推荐至光明区区直单位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