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德要求
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品行端正,具有良好教师形象和师德修养,思维活跃,努力上进,有团队合作及奉献精神。
(二)年龄要求
报名教师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或有管理经验者(科组长、年级组长或班主任),年龄适当放宽。
(三)学历及专业要求
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且专业背景与申请学科相符,师范类教育专业优先。
(四)资质及技能要求
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教师需二级甲等及以上),能熟练使用office软件和电子教学平台等进行多媒体教学。
(五)专业能力要求
1.英语教师需具备良好的口语表达能力,数学教师具备良好的逻辑思维,体育、美术教师有区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比赛一等奖者优先;
2.有科组长、年级组长或班主任经历优先,名师、业绩突出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