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指定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5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68-2644ZD296F-D
项目名称: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598,000.00元(其中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本部院区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最高限价为378,000.00元;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龙华医院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最高限价为110,000.00元;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大鹏医院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最高限价为11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598,000.00元(其中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本部院区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最高限价为378,000.00元;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龙华医院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最高限价为110,000.00元;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大鹏医院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最高限价为110,000.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备注 |
1 |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招标) | 3 | 项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无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采购单位将根据项目履约情况授予第二年、第三年的服务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如为分所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总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和分所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同时须提供由总所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及其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以上材料均为复印件或扫描件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
(2)①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②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③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⑤除单一来源采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zfcg.sz.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5)纳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清单中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5月8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见公告详情
方式:见公告详情
售价:¥5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5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见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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