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刚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9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自2026年4月30日起施行。
这份《通知》主要在放宽特定区域限购和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两个方面进行了政策优化。以下是核心内容的总结:
一、 核心区域放宽限购
针对福田区、南山区、宝安区新安街道这三个特定区域,放宽了购买条件:
有购房资格者可增购:本市户籍家庭,以及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1年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可以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在上述区域增购1套商品住房。
凭居住证即可购买:仅持有有效深圳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即可在上述区域购买1套商品住房。
二、 公积金贷款额度大幅提升
基础最高额度提高:
个人单独申请:最高 70万元
家庭共同申请:最高 130万元
特定情形可大幅上浮(在基础额度上增加):
购买首套住房:上浮 60%
初婚初育家庭:上浮 50%
多孩家庭(两个及以上子女):上浮 70% (若同时符合初婚初育和多孩,可选择上浮50%或70%)
购买保障性住房:上浮 40%
生效时间:该政策自 2026年4月30日 起正式施行。
(简而言之:深圳核心区“房票”增多、门槛降低,同时买房公积金能贷更多的钱了。)
通知原文如下:
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优化调整房地产相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限购政策
(一)符合本市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居民家庭(包括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自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可在福田区、南山区和宝安区新安街道范围内增购1套商品住房。
(二)持有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在福田区、南山区和宝安区新安街道范围内购买1套商品住房,以满足其在深住房需求。
二、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如下: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缴存职工单独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70万元;缴存职工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若合并计算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130万元。
(二)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比例,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本市首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以上浮60%;初婚初育居民家庭、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居民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本市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以分别上浮50%、70%,同时符合两种条件的家庭可以选择上浮50%或7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本市保障性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以上浮40%。
本通知自2026年4月3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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