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本项目采购失败。
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深圳市罗湖区托幼中心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3312966357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童乐路69号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工、王工
电话:0755-82078919、82077364转140、164
传真:0755-82077519
邮箱:info@zgyd11.com、dwq@zgyd11.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锦峰大厦22楼
采购代理机构: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