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首届“法治中国建设论坛”在中国人民大学举办,围绕“‘十五五’规划实施的法治保障和建设更高水平法治中国”主题,共商法治建设大计,为合力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力量。
会上,发布了《法治中国综合性评价体系》《中国法律发展报告:立法发展与评估》《法治政府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等理论研究成果,围绕“法治中国大模型”应用场景也发布了多项成果。
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主题,深圳和浙江、安徽、广州等地法治实务部门结合地方法治政府建设实践作交流。深圳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从四个方面介绍了深圳法治政府建设的探索与实践。
一是以系统思维谋篇布局,始终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城市典范大局中谋划法治政府建设,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推进。
二是以实干精神推进实践,持续推动政府依法履职尽责,持续推进行政决策全流程规范,持续深化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建设,持续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筑牢法治政府建设根基。
三是以创新思维促进改革,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加快数字法治政府建设,率先开展个人破产制度改革试点,构建高效多元的商事纠纷化解体系、加快打造企业合规示范区,为法治政府建设注入活力。
四是以先锋精神强化协同,聚力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深化法律服务普惠为民,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发挥法治政府对法治社会的示范带动作用。
深圳是国内最早探索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的城市,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规范性文件前置合法性审查制度建设等领域也进行了有益探索,于2020年获评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自2021年5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意见》以来,深圳持续探索具有深圳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模式和路径,连续五年荣膺全国“营商环境最佳口碑城市”,连续五年在全国重点城市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评估中排名第一,9项法治政府建设经验成果被中央依法治国办认定为“体现深圳特色、具有全国示范意义”。
当前,深圳正在编制“十五五”时期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行动方案,将对法治政府建设作出专门部署,以实际行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