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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视觉中国
深圳官方公开回应引发网络热议的“女子公交站劝阻吸烟”事件。4月25日晚间,深圳市光明区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称涉事双方已自愿达成和解,签署调解协议书,吸烟男子因违反控烟条例被处以行政罚款。
据新华社报道,上述事件发生后,深圳市光明区成立由卫健、公安、交通、辖区街道组成的联合调查组,于25日晚发布通报。通报称,4月24日17时20分许,深圳光明区同仁路公交站台,王某某(即王荣豪),因劝阻陈某吸烟行为,双方发生争执。王某某将手中的果汁饮料泼向陈某持烟的右手,陈某见手和裤子被泼湿,捡起王某某丢弃的一次性塑料果汁杯,向其掷去。
此后,两人报警,被带到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玉塘派出所。因双方拒绝谅解,被“带至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开展调查,并按规定对二人进行人身安全检查。经沟通调解,当日22时许,王某某与陈某自愿达成和解并签署调解协议,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当事人王荣豪事发当天曾在微博发文,称自己被警方要求“脱掉内裤,脱到小腿”接受裸体检查等令其颇感羞辱不适的情节。对于王荣豪这一表述,上述通报没有明确否认,而是婉转表示“其间,由女性工作人员在独立封闭区域内对王某某进行了检查。”
王荣豪对财新说:“我觉得屈辱”“(通报)含糊重点,有失偏颇”。但她还是选择“无奈只能自愿和解,因为我还要继续生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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