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报名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提供的邮箱应保持畅通;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邮箱邮件信息、招聘系统通知;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报名期间可致电招聘单位进行咨询:
深圳理工大学人力资源处咨询电话:0755-88802360
咨询时间:报名期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与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四)本公告由深圳理工大学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