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由深圳公交站台吸烟引发的矛盾处理在网络上引发热议。 具体事件经过据深圳官方报道大致是:一 30 多岁的男子下午五点多钟在禁烟的公交站台吸烟,被同在公交站台的 20 多岁女子用随身携带的饮料泼到男子夹烟的手上以及裤子上,随后男子捡起女子扔在地上的饮料瓶丢掷女子而引发纠纷。事经当地卫健、公安、交通以及当地街道等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调查处理,于当晚十点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事情过程简单,情节轻微,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就不简单和轻微了。
先聊一聊吸烟和社会包容问题。
王德峰是复旦大学哲学系教授,也算是个网红。他的哲学课讲得很好。我看过不少他的讲课视频。他有个习惯,就是喜欢在课堂上抽烟。为此遭到不少网友诟病,据说还有举报的,当然向哪个部门举报?举报结果如何?不得而知。
早年,邓公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接见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聊着聊着,他老人家不自觉的摸起香烟,便笑着和撒切尔夫人打招呼。撒切尔夫人很有礼貌,“Of course!”心里大概在说,你的地盘你做主。
我的高中语文老师顾老师,也是个瘾君子。记得当年上课铃响,站在教室门口的他,不停的猛吸几口,一只脚踏进教室,才极不情愿的把烟头扔了。
下课铃一响,他从不拖时。立马收起教案,宣布下课,后脚还没跨出教室门,一支香烟已经叼在嘴上。也正因为他有烟瘾,所以从不拖课。
我叔叔烟瘾很大,古稀之年,罹患肺癌,为了活命,硬是把烟戒了。但他有所保留,就是临终前一两个月,一定要放开抽烟,与烟同去。家人无一反对。
抽烟这个东西既是个人行为,也涉公共秩序。有人在家里随意抽,有人躲到阳台上抽;有人坚持戒烟,有人终身为好。如果用应该这样应该那样的道德伦理去规范,是不是妥当?细究起来委实是一个问题。不过,抽烟者包括王教授以及深圳的这位吸烟男一定要自爱,此话不假!
再来纯粹聊聊执法问题。深圳的这次网热,对执法的质疑已经远远超过一只烟蒂本身的热度。
禁烟有法。“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深圳男子在公交站台吸烟的违法事实无需讨论。女子用随身携带的饮料浇灭男子手中的香烟,本质上是对违法行为的及时有效制止,像不像见义勇为?不管怎么说,似乎找不出违法的地方。男人捡起地上的饮料丢掷女子。丢掷是官方的说法,其实就是砸,是对女子的行为进行报复。孰对孰错,一目了然。有必要带回派出所调查处理吗?我觉得完全可以当场给予批评教育,乃至于口头警告训诫。实在拿不准,尽可以把双方的身份证、住址、联系电话留下,听候处理即可。大可不必带至派出所。
去了派出所,那里就是 jc 说了算了。就像过去到衙门告状先领几十大板再说一样,各种安检不谈,还要脱光搜身,最后录指纹、掌印啥的,留个案底,搞得你毫无尊严,欲哭无泪。回到本纠纷的主体上来说,网民更多的是质疑公安对女主的搜身、裸查的必要性、合法性、正当性。一个制止违法行为的合法公民,遭到这样的对待,换谁能接受得了?一个公民的基本尊严、一个女性的起码体面在执法者眼里一文不值。这是极其可悲的,也是这次事件最值得我们深思的。
深圳是一个以效率著称的城市。“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这个口号,曾几何时让深圳充满活力。然而透过这次吸烟风波,我们可以发现深圳的这一城市名片已经名不副实。一个小问题,联合了卫健、公安、交通以及当地街道这么多单位,能说是高效吗?简直有点搞笑了。
一个吸烟纠纷,从下午五点处理到晚上十点,历时五小时,能说是高效吗?个中缘由耐人寻味。
管理社会是要算成本账的。如果不计成本、一味讲究规范、追求合规,最终看似谁都没有问题,其实最终影响的是整个社会运转的效率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