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唐荣 通讯员 胡梦妮
4月16日下午,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通过远程视频方式,为在湖南省某医院接受病危救治的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王某某,快速完成首例跨省登记接收手续。这是福田区司法局落实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2026年新修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破解跨省危重病患社区矫正对象入矫接收难题,精准适用远程视频接收条款的首例实践。目前,该对象已转诊至深圳市内医院继续治疗,并在辖区接受社区矫正监管。
王某某因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减刑后刑期至2031年6月22日,因患冠心病等严重疾病在湖南省某医院病危救治。2026年4月11日,湖南省监狱管理局依法对其决定暂予监外执行。鉴于王某某住院医院与社区矫正执行地跨省,且脱离监护有生命危险,福田区司法局依据《意见》规定,决定采用远程视频办理登记接收手续,由其保证人负责后续转院事宜。

4月16日下午3时,远程视频接收仪式在福田区社区矫正中心举行,福田区司法局相关工作人员、津市监狱民警、华富街道司法所及社区工作人员等现场参与,监狱民警、王某某本人及保证人通过视频连线全程参与。双方依次完成法律文书核对、基本情况核实、入矫告知宣读、入矫谈话等手续,随后华富街道司法所所长远程对王某某进行入矫宣告,明确社区矫正小组成员及协助监管事项。
接收手续办结后,根据家属意愿及医生建议,湖南省津市监狱于4月16日晚安排救护车转运王某某,17日凌晨5时许顺利抵达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华富街道司法所针对性制定“一人一策”矫正方案,矫正小组与医院密切联动,定期核查病情及治疗进展,依法落实监管措施。这一“远程接收+跨省转诊+属地管理”的全链条举措,既严守法定程序,又兼顾特殊对象救治需求,彰显司法温度。
此次首例跨省远程视频接收的顺利完成,是福田区司法局践行《意见》以人为本、宽严相济理念的生动实践。下一步,福田区司法局将深化部门联动,在首例实践基础上规范远程接收流程、提升衔接执法效能,以精细化、数字化监管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提质增效,为平安深圳、法治深圳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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