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符合兵役征集的政治条件;
(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素质;
(四)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具备较好的文书写作水平,具有office、图像处理等办公软件操作水平;
(五)具备较强的执行力、服从意识;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队人员遗属,党员,退役军人,长期在国防动员系统工作,军队人员配偶、子女参与应聘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二、岗位待遇
(一)工作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
(二)工作时间:工作日8小时工作制,遵守法定节假日休息时间;
(三)薪酬待遇:综合税前年薪10万元左右,含一档社保,提供食宿。
三、有以下情形者不得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六)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七)被列入南山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黑名单”的;
(八)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九)被深圳警备区各用工单位解聘,或从深圳警备区各用工单位辞职不满2年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