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广东省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的要求,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深圳市人力资源服务协会继续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函》(粤人社函〔2025〕123号)文件精神,深圳市人力资源服务协会2026年下半年将面向全市组织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和劳动关系协调师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职业(工种)范围
(一)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四级
(二)劳动关系协调师四级
二、认定时间
三、申请条件
(一)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执行。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 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 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注意:
①相关职业是指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管理咨询、管理研究等职业。
②相关专业是指工商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管理科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经济、劳动关系等。下同。
③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是指劳动关系协调师等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职业功能具有关联性的职业资格证书。下同。
(二)劳动关系协调师
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执行。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 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注意:
①相关职业是指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保障事务处理、社会工作等职业,下同。
②相关专业是指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工商企业管理、法学、社会学等专业,下同。
③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是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保障协理员、劳动保障专理员、社会工作者等与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功能具有关联性的职业资格证书,下同。
四、申报材料
请各考生按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师报考申报条件,将考试申报材料上传到考试申报系统,具体材料如下:
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请表》
2.小1寸白底彩照
3.身份证正反面
4.毕业证书、学信网的验证报告(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
5.学历承诺书(中专或高中学历提供)
6.工作年限证明
五、收费标准
(一)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二)劳动关系协调师
六、认定考试组织实施
(一)认定考试报名、审核、缴费均通过网上系统进行,报名、缴费网址
https://www.qxueyou.com/appraisal/09232/web/h5/#/main/home,
选择对应的批次报名,报名采取考生个人自主报名并选择考点,南山、龙华考点(如遇突发事件,以南山考场为主,需学员接受调配,最终解释权由深圳市人力资源服务协会)
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请选择网上扫码缴费。缴费成功后,请于考前 5 天在报名网址上打印准考证。
(二)报考考生审核通过并缴费成功后,须登录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实名制管理平台技能人才评价系统进行报名确认,网址:
https://ggfw.hrss.gd.gov.cn/OUPX/#/matterHandling。
请各考生根据附件的操作流程,按照报考的工种进入对应评价计划并输入报名码完成信息填报确认完成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成功报名的,即视为放弃当期认定,不设退款,下次报名须重新缴费。
(操作流程)
2026年7月评价计价及考期报名码如下:
职业(工种) | 等级 | 报名码 |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 三级/高级工 | 1d3cc21c |
四级/中级工 | 0697fc10 |
劳动关系协调师 | 四级/中级工 | 6a2bef75 |
(三)认定考试考场:南山、龙华考点(如遇突发事件,以南山考场为主,需学员接受调配,最终解释权由深圳市人力资源服务协会);具体考试地点、考场编排将在考前5天在准考证上列明。
(四)认定考试全部采用上机考试方式进行。
七、成绩公布及复核
(一)考生在认定考试完5个工作日后登录报考系统,在用户中心选择已评价项目查询成绩。
(二)如对成绩存在异议,请于成绩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核申请。申请内容请发至邮箱szhra1234@163.com,评价机构将收到申请后在10个工作日内向考生反馈复核结果。
八、证书管理
经认定考试合格人员,按照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的编码规则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规范样式要求,由深圳市人力资源服务协会印制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证书样式
证书统一编号登记管理,网上平台可查,全国通行通用。可作为用人单位聘用、定岗、升级、晋职、定薪等的人才评价权威凭证。
九、考场须知
(一)各考生须做好个人防护,自觉进行体温测量、健康状况监测,按照省、市防疫要求贯彻落实,注重防疫细节,安全从容应考。
(二)考生不得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并追究本人及相关人员的相应责任。
十、其他事项
(一)如遇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调整或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认定时间的,将根据最新政策文件要求进行调整,提前另行通知;
(二)凡因考生个人原因(非公共突发事件)不能按时参加当次考试的,一律视为缺考,即放弃当次考试,不设退款,下次报名须重新缴费;
(三)若当次认定相应职业(工种)的理论知识或操作技能任一科目不合格,可在1年内报名参加补考,且只能参加1次补考。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周老师:0755-82681095
何老师:0755-82122410
林老师:0755-82122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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