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报名
1.请有意向者于2026年4月24日下午16:00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按顺序排列,发送到邮箱:xsdyyey@lg.gov.cn;
2.邮箱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手机”;
报名材料:
①报名表(附件1)、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
②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
③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④岗位相关证书;
⑤承诺书(附件3);
⑥证明(附件4):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⑦工作经历、荣誉证书等材料(合同、社保、工资单、聘用证书等。
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根据岗位要求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
4.通过短信或电话告知材料初审结果,通知面试。
5.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开展培训或办理聘用手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二)材料初审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招考单位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通过,进入考试环节;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将通过邮件或电话的形式通知。
(三)综合考核
1.面试时间:待定,资格初审入围后会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2.面试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
3.面试方式:具体方式以后续通知为准(自我介绍、现场答辩、专业技能展示等)。
4.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考核事项。综合考核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公示
1.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拟聘人员公示事项。
2.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六)有关说明
1.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2.薪酬待遇:参照市区公办幼儿园聘用教职工工资方案执行。
3.报考人员如对招聘公告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相关疑问,请咨询:
0755-84885837
(9:00-12:00,14: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