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责任担当;
2.具备班主任工作经验,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素养、教学技能与教育教学实践能力,优先考虑有高段数学教学经验者;
3.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职业健康要求;
4.年龄40 周岁及以下(计算截止至 2026 年 9 月 1 日),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 45 周岁;
5.持有小学及以上数学教师资格证;
6.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