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招聘】机关单位好机会!光明区诚聘13名英才,报名倒计时,明日截止,别错过~
为推动深圳市光明区公办幼儿园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现将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2026年4月公开招聘区属公办幼儿园财务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2026年4月计划公开招聘区属公办幼儿园财务人员若干,岗位性质为非在编合同制聘用岗。具体岗位见《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2026年4月公开招聘区属公办幼儿园财务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报考者可通过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http://www.szgm.gov.cn/)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人员,报名者需在报名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本科及以上的毕业证书。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1.专业要求。根据《招聘岗位表》,报考会计、报账员岗位的考生,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表》中专业要求。其中,报考会计岗位的考生,同时需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 2.年龄要求。按《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年龄的计算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12日18:00。 (1)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主页与本人页); (3)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合同、社保清单(以上材料都需提供,报考工作经历中涉及单位有更名的情况需提供更名文件); (4)报名者为光明区幼儿园在岗教职工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附件3); 3.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考生登录 https://gmcw26.htirc.cn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4.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不予聘用。 5.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1.招聘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根据岗位条件筛选符合条件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2.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总成绩由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合成。本次考试笔试成绩合格线划定为60分,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的合格线划定为7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对象达不到1:3比例的,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均可进入面试,但该岗位最终拟录用对象的总成绩不得低于70分。考试结束后,结合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进行公布。 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耐心等待并保持通讯畅通。 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进行公告。 组织入围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进入考察等环节。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幼儿园教师资格)执行。体检医院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招录。 1.区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与学位证、学历及学位验证报告、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合同、社保清单、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光明区幼儿园在岗教职工需提供)、个人承诺书(附件4)、更名文件(报考工作经历中涉及单位有更名的情况需提供)。 上述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另附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和从报名系统下载的报名表。 3.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考生须本人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光明区区属公办幼儿园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区教育局发出录用安排的通知后,用人单位应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实行聘用制,待遇参照《光明区公办幼儿园工资分配指引》执行。 (一)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取得时间必须在公告发布之日之前(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令第18号)进行处理。 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s://www.szgm.gov.cn/。 招聘政策条件咨询:0755-88213439(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招聘网络报名系统咨询:0755-83256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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