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失信惩戒对象;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件1),请递交Word文件格式;
2.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请递交Excel文件格式;
3.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信息页),请递交PDF文件格式;
4.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电脑登录学信网下载PDF文件,验证报告需有效期内);
5.教师资格证或其他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证书、职称等相关证书(附带验证报告),请递交PDF文件格式;
6.承诺书(附件3),请递交手写签名、盖指模后的PDF文件格式;
7.健康证(暂无健康证者,承诺于正式入职前取得健康证),请递交PDF文件格式;
8.无犯罪记录证明,请递交PDF文件格式;
9.证明(附件4):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请递交PDF文件格式;
10.工作经历证明、荣誉证书等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保清单、工资单、聘用证书等),请递交PDF文件格式;
(备注:①以上1-10项报名材料,请以压缩文件的形式进行投递。②现场所有材料收复印件、验原件。)
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材料初审
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招考单位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通过,进入考试环节。
2.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3.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4.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将通过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
综合考核
1.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以后续通知为准,资格初审入围后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
2.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考核事项。综合考核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3.面试结果将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告知面试者。
体检
1.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