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针对近期市民集中反映的
违停车辆多、影响日常出行等情况
近日,深圳交警在罗湖区开展
“无人机集群”交通文明治理行动
统筹全市无人机执法力量
覆盖罗湖区重点严管路段
严查严管各类违法停车行为
覆盖罗湖区
“无人机集群”严管违停乱象
无人机编队覆盖罗湖区核心严管路段及罗湖口岸周边区域,按照预设航线进行全方位巡查,对路面违停车辆开展喊话驱离、抓拍取证。

一旦发现违停车辆
无人机将开启“喊话”模式
同时完成抓拍取证
固定完整违法证据


经后台审核无误后
交警将依法对违停车主进行处罚
违法曝光





通过集中整治
有效清理了
深南大道、罗湖口岸等重点区域
赖停、违停车辆
接下来
深圳交警将在全市范围内
进一步深化无人机执法行动
实现常态化、全覆盖管控
持续加大
对各类违停行为的
整治力度
规范路面交通秩序
保障市民出行安全
交警温馨提示
拒绝违停,文明归“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 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二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还需要注意的是
不久前,深圳交警发布
《关于在市区部分道路
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自2026年4月9日至2027年4月8日
在市区部分片区道路
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涉罗湖口岸
东门商业步行街等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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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罗湖口岸(火车站片区,含和平路)交通组织的调整
(一)建设路从嘉宾路口起以南路段北往南方向,禁止除公交营运大中小巴和出租小汽车以外的社会车辆通行。
(二)和平路船步街路口以南路段设置出租小汽车专用道,供出租小汽车专用。所有载客经和平路进入罗湖口岸交通楼的出租小汽车,按交通标志标线指引在出租小汽车专用车道排队进入,在到达交通楼落客后,禁止在交通楼停车场候客或载客。
关于对东门商业步行街区域通行措施的调整
(一)每日7时至24时,除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进入罗湖区东门商业步行街区域内通行。
(二)本条款所称东门商业步行街区域是指东门路以西、立新路以南、新园路以东、深南辅路和永新街以北内侧人行道范围内。
(三)本条款所称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广大车主
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做到守法停车、规范停放
统筹整合:罗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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